
股票简称:中国广核 股票代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CGN Power Co., Ltd.)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18
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公告日期:2025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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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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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
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
意以下风险:
(一)房屋、土地及海域权属相关风险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 31 处境内房产正在使
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 616,820.32 平方米;共有 6 处境内土地正在
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 2,678,840.37 平方米;共有 7 处海域正在
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 102.3282 公顷。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瑕疵房屋、土地及海域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但
由于确权办证工作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办理相关权证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正在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土地及海域外,在核电项目开发和
建设的过程中,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仍有可能发生新增瑕疵房屋、土地及海域的
情形。因此,前述瑕疵房屋、土地及海域均可能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拆除
或没收的风险,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核
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国家
核电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要求标准提高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
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项目投资总额超预算等情形,均可能会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部分配套建筑物尚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及房屋权属证书,
该等建筑物为核电项目非核心生产设施,不涉及主要生产用途,发行人目前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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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若后续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及房屋权属证书进展较慢,
或者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三)核电政策调整风险
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国内不同时期的核电行业现状及发
展目标调整核电发展的政策,并对国内核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发
展目标或要求。
如果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调整我国核电发展的政策、或降低
支持程度、或调整核电监管的具体政策及规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速度、业
务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我国政府关于核能发电中产生的乏燃料的储存及处置的政策、核电站
退役的政策也有可能随着行业的变化、技术的进步和全社会对于核电安全的考虑
而发生变化。如果该等变化导致公司在这些事项上的资本开支高于公司当前的估
计,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四)电力体制改革风险
上网电价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电力行业正在进行结构性
改革。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施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
各地区市场交易电量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化售电占比的进一步加大,将
可能导致公司的上网电价发生不利变化;此外,如果未来电力供应增速高于用电
需求增速,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若未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公司的基数上网电
量部分的电价降低,或公司不能充分争取到更多的上网电量计划指标、更优的市
场电量和电价,且公司无法通过提升核电站运行效率或降低新电站的建设或收购
成本来减轻上网电价降低的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表现可能受到较大影
响。
(五)税收优惠调整风险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各类公司统一按照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享
受特定优惠税率者除外。我国税收法律及法规规定不同公司、行业及地区可享受
若干优惠税项待遇。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子公司曾享受过或目前正在享受(1)
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
(2)西部大开发企业;
(3)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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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企业以及(4)小型微利企业所适用的税收优惠待遇。公司的部分子公司电
力销售的收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退税比率自各核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营起的 15
年期间内递减:第一个五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 75%,第二个五年增值税退税比率
为 70%,第三个五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 55%。若未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不能
延续或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会受
到影响。
(六)核电项目的建设风险
核电项目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其他常规发电项目建设相比,核电项目
需要遵循更严格的安全和质量标准,项目建设周期更长、工程投资更大,以下多
项因素均有可能造成核电工程工期延误或投资成本超预算,进而对公司的业务、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延期交付、供应商无法交付或需要寻找替代品;
升。
建设核电设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当地居民及环保人士的阻力,可能因此影响
地方政府机关对核电设施的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从而造成核电项目中止或工期
延误。
(七)电量消纳风险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23 年底、2024 年底,全
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分别约为 29.2 亿千瓦、33.5 亿千瓦,同比上年同期分别增
长 13.9%、14.6%,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增速高于电力消费增速。与此同时,随着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施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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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份额进一步扩大,公司参与市场化电量的比例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若发电能力
持续高于消纳能力,可能对公司生产电能的消纳造成不利影响。
(八)偿债能力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
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公司将在短时间内
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未提供担保。因此,若公司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资产负债结构恶
化,新增大额资本支出计划或当前资本支出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效益等状况,可
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在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九)未决诉讼、仲裁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 4 项金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
讼或仲裁,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合计约为 1.83%,以上
诉讼、仲裁为日常经营过程而产生,由于案件审理结果、实际执行效果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若判决结果对公司不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核安全风险
与其他行业(包括其他非核能发电行业)不同,核电站反应堆内包含大量的
放射性物质,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对人员、环境及社会造成放射性危害。另外,
核电站运营需要处理、储存、运输及处置放射性材料(例如中低放射性废物及乏
燃料)及其他危险物质(包括发电业务中使用的少量爆炸性或可燃性材料)。
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因核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
境损害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核损害责任制度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
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 乱等情形造成的除外。公司针对核电站的前期、
建设、运行和退役等所有阶段,按照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安质环
管理体系,为保护公众、环境及社会免受放射性危害采取了相关措施,并在实施
过程中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等当局的监管及国际和国内核行业协会的监督,确保核
电站的正常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设备故障、人因失误和极端外部事件
仍可能导致可能性极低的核泄露事故发生。该等事故有可能使人员、环境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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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侵害,可能导致核电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关闭,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重大赔
偿、环境清污成本、法律诉讼及其他责任,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在世界范围内,即使是与公司无关的核能发电设施发生安全事故,尤
其是导致严重放射性污染或辐射的事故,也可能造成国内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
策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和未来发展。
(十一)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
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同时,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
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
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可转债到期时,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者可转债持有人的投
资偏好问题导致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未能实现转股,则公司有义务对未转股的可转
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
用等级为 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
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
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偿付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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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
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做出承诺如下:
“1、若本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
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
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
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所持发
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减持发行人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公司因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或可转债所
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下:
“1、若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人承诺将
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保证本人近亲属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也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情形,本人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
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保证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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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因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或可转债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
”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非发生根据董事会判断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特殊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
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四)公司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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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利润分配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等情况
制定。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就
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六)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或公司拟分配的现
金利润总额低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留
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七)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
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的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
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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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2021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在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不发生重大变化,在获得相应年度的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在 2020 年分红
比例(42.25%)基础上,公司 2021 年至 2025 年保持分红比例适度增长。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79,736.81 474,686.94 439,337.92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 1,393,761.67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050,074.5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
利润
注:2022 年度以经追溯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向股东分红后,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
业务开展及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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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
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监管,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
行效率,增加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
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将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
当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
益释放将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决策;确保独立董
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
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
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
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通过信息系统提升,加强成本控制,强化对研发、采购、销售、环保等各个环节
流程和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控,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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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广核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
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
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
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证监发201237 号)等相关法规要求,2021 年 5 月 26 日,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未来五年(2021 年-2025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同意在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在获得
相应年度的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在 2020 年分红比例(42.25%)基础上,公
司 2021 年至 2025 年保持分红比例适度增长。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
公司的分红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同时,给予投
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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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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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系........ 139
五、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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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
含义:
一、一般词汇
发行人、中国广核、中广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核电力、公司
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
A股 指
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认购和
H股 指
进行交易的股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本次发行 指
中国广核集团、中广核
指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集团、中广核
恒健投资 指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核投 指 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核电合营公司 指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岭澳核电 指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
岭东核电 指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大亚湾运营公司 指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广核运营公司 指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环保 指 广东大亚湾核电环保有限公司
宁德核电 指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阳江核电 指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防城港核电 指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陆丰核电 指 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台山核电 指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广核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工程公司 指
公司
设计公司 指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苏州院 指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
中广核研究院 指
限公司
南方科技 指 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
大亚湾研究院 指 中国大亚湾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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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投 指 中广核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中广核宁投 指 中广核宁核投资有限公司
台山投 指 台山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售电公司 指 中广核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玉屏公司 指 贵州玉屏清洁热能有限公司
中广核风电 指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国际 指 中广核国际有限公司
铀业公司 指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能之汇 指 深圳市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核电 指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
惠州第二核电 指 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苍南核电 指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
苍南第二核电 指 中广核苍南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台山第二核电 指 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资本 指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
中广核财务、财务公司 指
任公司
华盛投资 指 中广核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核服集团 指 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广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中广核工程科技有
数字科技公司 指
限公司
仿真公司 指 中广核(北京)仿真技术有限公司
广利核 指 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宁德第二核电 指 福建宁德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红沿河核电 指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华龙国际 指 华龙国际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中广核一期基金 指 中广核一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马通 指 法马通股份有限公司
港核投 指 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建设 指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咨公司 指 中咨工程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 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 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电网 指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福建公司 指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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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集团 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 指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 指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发电 指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电电力 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电力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 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核安全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防科工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深圳市监局 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大会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类别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
指
则》 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
《受托管理协议》 指 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指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见第 18 号》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德勤会计师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词汇
一个重原子的原子核分裂为两个或更多较轻原子核、并在
核裂变、裂变 指
分裂时释放两到三个次级中子和巨大能量的过程
同位素 指 具有相同质子数而中子数不同的同一元素的不同核素
冷却剂将堆芯热量带出堆外以供利用,本身被冷却返回堆
冷却剂 指
内重新循环。冷却剂可以是气体或液体物质
自然界中存在的铀,其成分中 U-235 占 0.711%,其他主要
天然铀 指
为 U-238,占 99.235%
可在核反应堆中通过核裂变或核聚变产生实用核能的材
核燃料 指
料
在反应堆内使用过的核燃料,燃耗深度已达到设计卸料燃
耗,从堆中卸出且不再在该反应堆中使用的核燃料组件
乏燃料 指 (即乏燃料组件)中的核燃料。其中有未裂变和新生成的
易裂变核素、未用完的可裂变核素、许多裂变产物和超铀
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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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加压水慢化冷却反应堆”。以加压的、未发生沸腾
的轻水(即通水)作为慢化剂和冷却剂的反应堆。由燃料
压水堆 指 组件、慢化剂(兼作冷却剂)、控制棒组件、可燃毒物组件、
中子源组件、堆芯吊篮和压力壳等组成。是属于核电站中
应用数量较多、容量较大的堆型
核电厂辅助系统,是冷却水系统、给水加药系统、凝结水
BOP 指
除盐系统等辅助系统的总称
世界核电营运者协会的英文简称,该组织是一个非盈利的
WANO 指 民间组织,通过同行评估、信息交流和良好实践推广等活
动来改进核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IAEA 指 国际原子能机构
法国在 CPY 反应堆堆型基础上改进形成的百万千瓦级技
M310 指
术,该技术采用三环路压水反应堆
美国西屋公司开发的二环路新一代压水型反应堆,采用非
AP1000 指 能动安全设施和简化的电厂设计,电功率 125 万千瓦,设
计寿命 60 年
发行人与中国广核集团在 M310 技术的基础上,采用多项
CPR1000 指 技术改进,实现“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
运行”的中国改进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技术
CPR1000+ 指 CPR1000 的改进型,实施了 28 项安全技术改进
发行人与中国广核集团在 CPR1000 的基础上,根据日本
ACPR1000 指 福岛事故经验及反馈,采取 31 项关键技术改进措施形成
的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技术
欧洲压水反应堆(European Pressurized Reactor)
,是法国和
EPR 指 德国联合开发的三代核电技术,该技术采用四环路压水反
应堆,通过增加安全系统冗余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性
AE 指 Architect Engineering 的缩写,工程设计建造管理一体化
中国广核集团和中核集团联合研发的具有我国自主知识
华龙一号 指
产权的三代百万千瓦级核电技术
反应堆的心脏,装在压力容器中间,它是核裂变、控制、
堆芯 指
冷却等功能部件总称
核电站安全壳内的核反应堆及与反应堆有关的各个系统
核岛 指
的统称。核岛的主要功能是利用核裂变能产生蒸汽
常规岛 指 核电站的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和所在厂房的统称
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的总和,以千瓦
装机容量 指
(KW)、兆瓦(MW)、吉瓦(GW)计
核电站在满功率或接近满功率下长期运行、承担电网中恒
基本负荷/基荷 指
定功率的运行方式
可发电量(电厂可控的范围内所能产生的发电量)与参考
发电量(在基准环境条件(机组环境条件的年平均值或典
能力因子 指 型值)下机组满功率连续运行所能够产生的发电量;除非
设计修改影响到,否则参考发电功率永远不变)的比值,
用%表示
FCD、核岛首罐混凝土 核电站获得建造许可证后建设阶段的正式起点及核电站
指
浇灌日 建设的第一个里程碑节点,标志着核电站的正式开工建设
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指 年发电量除装机容量
堆年 指 反应堆运行累积值,一个反应堆运行一年为一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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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 指 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发电厂在上网电量计量点向电网输入的电量,即发电厂向
上网电量 指
电网企业出售的电量
千瓦 指 能源(功率)单位。1 千瓦=1,000 瓦特
能源(功)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 千瓦
千瓦时 指
时=1 千瓦的发电机 1 小时生产的能量
兆瓦 指 能源(功率)单位。1 兆瓦=1,000 千瓦
兆瓦时 指 能源(功)单位。1 兆瓦时=1,000 千瓦时
吉瓦 指 能源(功率)单位。1 吉瓦=1,000 兆瓦
吉瓦时 指 能源(功)单位。1 吉瓦时=1,000,000 千瓦时
为了对潜在的人为差错和机械故障进行弥补,核心是提供
多层保护,包括设置多重屏障以防止放射性物质释入环
纵深防御 指
境。它还包括在这些屏障不能完全奏效时为保护公众和环
境免受危害而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
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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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GN Power Co., 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18 楼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A 股)、中广核电力(H 股)
证券代码:003816.SZ、01816.HK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注册资本:5,049,861.1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核能为主的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核废物处置,组织实施核电站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管理;组织核电站运行、维修及
相关业务;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从事相关投资及进出口业务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核能已成为人类使用的重要能源,是目前可以被大规模商业使用并可以替代
化石燃料的成熟清洁能源。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
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
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2022 年 10 月 16 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核电技术列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大成果之一,并强
调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一项重要
政策,在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安全、促进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
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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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经济社会保持快速、稳定发展,电力需求也同步快速增长,
电力市场迅速扩大。根据电力需求预测结果,未来广东省电力需求仍将继续保持
增长。
根据广东省的电力平衡结果分析,考虑年度最高负荷并计及备用容量,若仅
仅考虑省内已核准电源项目,广东省 2035 年电力缺口达 3 万兆瓦以上。2020 年
大埔电厂二期等能源项目。2022 年 6 月,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碳达峰实
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提出,“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
有序发展核电,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项目,推动陆丰核电、廉江核电等
项目开工建设。保持核电项目平稳建设节奏,同步推进后续备选项目前期工作,
稳妥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因此,为适应广东省电力需求增长,满足电力供应的
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加快电源的建设力度和速度,以适应省内电力需求快速发
展的需要。核电机组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清洁能源,满足大湾区日益增长的电
力增长需求。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中国政府已向世界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
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我国长期政策目标,广东陆丰
核电站 5、6 号机组的建设可减少碳排放量,将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做
出重要贡献。
长期以来,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总
量差距悬殊。珠三角地区经济跨越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包括东翼、西翼和粤北山
区,东翼和西翼分别位于珠三角的东、西两侧,人口资源、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
中游,北部山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不仅关系粤东西北地
区自身的发展,也是珠三角地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在粤东地区建设
陆丰核电站大型电源,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源保障,有力推动粤东地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区振兴发展。同时,广东省内部电源建设条件有限,外电比例较大,陆丰核电站
的建设,可以增加广东电网本地电源比例,有利于提高整个广东省电网的供电可
靠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广核管理的在运在建核电总装机规模持续处
于全球第二,继续保持国内第一。2022 年以来,国内已连续三年达到年均核准不
低于 10 台机组的规模,核电行业正站在新一轮高质量成长周期的起点。在“双
碳”目标下,国家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自主三代核电项目
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上市公司预计资本性开支将逐年增加,上市公司需要通过
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来源。本次再融资的实施可减轻上市公司后续资本
支出的压力,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财务健康水平,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784.19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0.8%、第四年为 1.2%、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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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6%、第六年为 2.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
未偿还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
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
起始日为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
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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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2025 年 7 月 15 日(T+4 日))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
为公司股东。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6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
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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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并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
(如需)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
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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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
求在香港市场予以公布(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的计算方式为 Q=V÷P,其中:
Q:指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为一股股票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
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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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赎回条款
在本次 A 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6%(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
出现时,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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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
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
满足回售条件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
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
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
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A 股普通股
股东(含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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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广核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实
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9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广核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国广核(A 股)”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245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39,334,986,100 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
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9,334,986,1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48,972,057 张,约占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430%。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
异。
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3816”,
配售简称为“广核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
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 A 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
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
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 A 股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
配完。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
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广核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
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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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 A
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 A 股股东参
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3816”,申
购简称为“广核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
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
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
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1)向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223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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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公司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的本次可转债;
利息;
并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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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
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
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
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致使的减资除外)、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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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5)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告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4,086,538.00 490,000.00
在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
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专项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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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
用等级为 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
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
券均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公司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吉余道
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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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华泰联合证券在《受托管理协议》中就受托管理事项、双方的权利
义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受托管理人的变更等事项
进行了约定。关于本次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参
见本节之“六、发行人违约责任”。上述内容仅列示了本次可转债之《受托管理
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公司与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五、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一)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
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
销金额为 147,0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
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
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
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承销期的起止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
(二)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7
律师费用 38.49
审计及验资费用 64.15
资信评级费用 14.1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51.85
合计 215.81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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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2 日
星期一 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公告》等
T-1 日 网上路演;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星期二
披露《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
T日 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
星期三
金);确定网上中签率
T+1 日
星期四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披露《中签号码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
T+2 日 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星期五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日
星期一 包销金额
T+4 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星期二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
及时公告。
(四)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时间
将另行公告。本次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公司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致使的减资除外)、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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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受托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违约事件如触发债券持有人
会议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
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
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
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
的,则任何一方可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六十日后,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
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书中另有规定外,
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
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
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七、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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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A 股可转债按募集资金 490,0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
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
券一年的利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0 亿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
不超过 49 亿元(含本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1,723.16 亿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2.84%,未超过
为 3,136,840.85 万元、3,311,989.43 万元及 3,801,596.26 万元。公司现金流量正
常,具有足够现金流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综上,本次发行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
息,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规模具有合理性。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建设,募投项目符合核
电行业发展趋势,突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
际投资建设资金需求,系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缺口、目前的资本结构等因素后确定
的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本次发行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中关于融资间隔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理
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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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长利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18 楼
董事会秘书 尹恩刚
联系电话 0755-84430888
传真号码 0755-836990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住所
保荐代表人 吉余道、吴昊
项目协办人 邹琳
项目组成员 顾金晓蕙、李安琪、苏相荣、陈雷杰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号码 010-56839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马卓檀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
经办律师 祁丽、童曦、王颖
联系电话 0755-83515666
传真号码 0755-8351509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邹俊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签字会计师 陈子民、王洁、林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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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85085000
传真号码 010-85185111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钟建国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院 1 号楼-4 至 43 层 101 内 33 层 01-11 单元
签字会计师 金敬玉、邓柳梅
联系电话 010-62167760
传真号码 010-62156158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岳志岗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经办人员 马骁、王琳博
联系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号码 010-66426100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 0755-82083194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十、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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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498,611,1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50,498,611,100 1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50,498,611,100 股,其中前十
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中国广核集团 国有法人 29,736,876,375 58.8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519,187,742 16.87%
恒健投资 国有法人 3,428,512,500 6.79%
中核集团 国有法人 1,679,971,125 3.32%
BlackRock, Inc. 境外法人 808,687,713 1.60%
Citigroup, Inc. 境外法人 791,714,573 1.5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65,983,003 1.12%
GIC Private Limited 境外法人 560,702,742 1.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其他 135,779,500 0.27%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 其他 93,681,300 0.19%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6,321,096,573 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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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并参照《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指引性文件,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并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核安全委
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包括战略与科技咨询委员会、综合管理部、战略规划部、
科技数字化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核能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审计
法务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视办。
组织结构图如下: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规范了其职能部门
的设置。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清晰,其设置体现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
原则,能够确保公司组织、部门运行的有效性。
(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22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11 家二级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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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以及 2 家三级控股子公司及 6 家主要参股公司,列表如下:
序号 子公司层级 子公司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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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层级 子公司全称
注:2025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收
购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拟收购控股股东中
广核所持的台山第二核电 100%股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台山核电 1、2 号机组(已投入商运)和 3、4 号机组(2025 年 4 月获得核准)在同一基地
内,台山第二核电负责台山核电 3、4 号机组的投资、建设与经营,本次交易有利于发行人
对同一基地内机组进行统筹管理。2025 年 1 月 20 日,前述股权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判断标准为:最近一年单体财务报表口径的总资产、净
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四项中有一项达到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 10%;
综合考虑实质重于形式,虽财务指标占比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对发行人业务发展
具有重要影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广核投
公司名称 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3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600,0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例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是:核电建设(建设、经营广东核电站)
。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发行人会计政策编制并包含在发行人的
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会计师审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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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电合营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5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4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40,000 万美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核投持有 75%股权
例
一般经营项目是:建设及经营二台 90 万千瓦组核电站,并向广
经营范围
东和香港售电。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陆丰核电
公司名称 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790,100 万元
实收资本 818,4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例
核电站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生产并销售电力电量及
有关附属产品;核电机组备品备件销售及与电力相关技术服务
与咨询(以上项目凭国家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经营货
经营范围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相关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汕尾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陆丰核电的实收资本增加至 818,400 万元,但注册资本
变动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阳江核电
公司名称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550,600 万元
实收资本 1,550,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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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34%股权,全资子公司广核投持有 25%股权,参股
例 公司中广核一期基金持有 7%股权
核电站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送电、售电(以上项目凭国
经营范围 家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阳江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5)工程公司
公司名称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88,6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8,6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例
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和信息技术、工程建设技术、质检技术的
服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招标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电力设备和材料的购销(不含国家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租赁和商务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核电、火电、
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热电联产、生物质能发电、其他电力、
经营范围
热力、燃气、水利、港口、码头、隧道、桥梁、公路、市政、工
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
以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管理、咨询、监理;建筑工程施工(凭
建筑资质证书经营);工程设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资质证书方可经营);乏燃料中间储存、乏燃料后处理工程的承
揽和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及对外工程承包。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工程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至 408,600 万元,但注册资本
变动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岭澳核电
公司名称 岭澳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 10 月 4 日
注册资本 332,322.4 万元
实收资本 332,322.4 万元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70%股权,全资子公司广核投持有 30%股权
例
一般经营项目是:核电站的建设与经营;向广东地区售电;经营
经营范围 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
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7)岭东核电
公司名称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9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34,800 万元
实收资本 534,8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25%股权、全资子公司广核投持有 30%股权,控股
例 子公司中广核核投持有 45%股权
一般经营项目是:核电站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送电、售
电(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从事货物、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许可经营项
目是:无。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8)中广核核投
公司名称 中广核核电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77.78%股权,参股公司中广核一期基金持有 22.22%
例 股权
在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对核电产业、核电相
经营范围
关产业进行股权投资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深圳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9)宁德核电
公司名称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117,750 万元
实收资本 1,117,750 万元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广核宁投持有 46%股权,大唐发电持有 44%
股权。根据中广核宁投与大唐发电签署的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生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效《一致行动人协议》,大唐发电同意在宁德核电股东会和董事
例
会有关事项决策采取与中广核宁投一致的行动。因此,自《一致
行动人协议》生效后,宁德核电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核电站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核电站建设、运行和维修所需
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地产租赁;为核电电
经营范围
力、常规电力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核电机组备品备件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宁德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0)台山核电
公司名称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7 月 5 日
注册资本 2,86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860,0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持有 12.5%股权、全资子公司广核投持有 10%股权、控股
例 子公司台山投持有 47.5%股权
投资、建设、拥有、运营和管理中国广东省台山市的首两(2)
台 CEPR 核电机组以及台山核电站的附属设施。销售台山核电
经营范围
站生产的电力(取得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江门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1)防城港核电
公司名称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3 日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资本 1,38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85,000 万元
发行人持有的权益比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广西防城港中广核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例 有 61%股权
核电站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以上经营范围所涉及国家专项
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经营范围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广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9,736,876,375 股股
份(其中 A 股 29,176,641,375 股、H 股 560,235,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 58.89%。中国广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487,337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以核电和其他清洁能源
为主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
售;开展核电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开展以核电为主的工程承包与咨
询服务,核电站在役、退役服务;开展核技术应用、以清洁能源为主
经营范围 的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开
展天然铀资源的勘查、境外天然铀资源的开发及相关贸易与服务。开
展核废料处置及乏燃料中间贮存、运输、处理等业务。从事与核电开
发相关的国内外投融资业务,从事清洁能源产业配套服务及现代综合
服务业。
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广核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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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87,337.00 100.00%
注:2019 年 12 月 30 日,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出具的文件《财
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关于划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
关问题的通知》 ,将国资委持有中国广核集团股权的 10%(对应出资金
(财资2019118 号)
额 133,860.3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持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
要签署日,前述划转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广核集团 81%股权,国务
院国资委为中国广核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资委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中国广核集团境内主要
一级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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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注:2025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收
购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拟收购控股股东中
广核所持的台山第二核电 100%股权。2025 年 1 月 20 日,前述股权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四)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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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章节选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更详细地了解,可参阅相
关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一、审计意见
(一)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是否属于日常
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
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净
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公
司在本节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 5%,或金额
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 5%但公司认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毕马威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分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1748 号”、“毕
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3833 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7241 号”)。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财务数据
均摘引自上述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79,475.80 1,574,002.28 1,484,077.54
应收票据 968.11 62.42 360.55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919,780.53 1,182,658.85 1,493,756.11
预付款项 2,270,786.34 1,895,235.46 1,750,679.09
其他应收款 71,784.10 7,256.57 33,492.75
其中:应收股利 30,367.04 2,029.24 28,873.50
存货 2,030,347.63 2,057,251.44 1,777,545.83
合同资产 346,258.86 306,954.64 286,087.35
其他流动资产 229,741.74 255,320.91 224,491.78
流动资产合计 7,549,143.11 7,278,742.58 7,050,491.0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5,976.75 5,456.87 4,891.71
长期股权投资 1,563,645.77 1,449,390.33 1,365,720.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171.71 55,829.96 56,982.36
投资性房地产 11,372.98 14,744.99 18,047.44
固定资产 26,180,346.26 24,668,358.67 23,276,351.61
在建工程 4,494,735.51 5,632,389.97 6,829,940.54
使用权资产 123,010.27 86,008.96 104,191.93
无形资产 610,871.78 544,584.71 520,532.03
开发支出 734,643.29 612,818.28 503,108.74
商誉 41,924.27 41,924.27 41,924.27
长期待摊费用 179,243.61 167,322.78 156,360.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7,424.52 255,470.38 240,846.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1,555.62 711,992.94 732,202.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990,922.34 34,246,293.10 33,851,100.76
资产总计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18,079.76 1,425,461.42 1,193,048.20
衍生金融负债 632.20 - -
应付票据 666,454.91 683,262.60 509,422.77
应付账款 2,018,755.00 2,343,699.69 2,296,770.18
预收款项 42.86 42.86 45.00
合同负债 774,751.76 284,689.88 271,350.63
应付职工薪酬 5,648.29 5,748.77 5,728.97
应交税费 193,878.12 114,329.29 209,928.7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595,302.28 470,647.46 675,658.30
其中:应付股利 71,884.00 - 113,878.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71,251.66 15,173.28 314,246.38
流动负债合计 8,347,943.71 7,738,756.39 7,613,243.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571,639.42 15,926,830.39 16,007,494.99
应付债券 239,680.40 249,731.61 449,206.67
租赁负债 85,678.64 48,282.75 65,129.1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875.10 6,530.28 6,078.35
预计负债 699,441.77 655,225.59 595,987.53
递延收益 208,972.61 223,818.63 232,535.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209.70 145,465.34 138,620.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60,497.63 17,255,884.61 17,495,053.08
负债合计 25,308,441.34 24,994,640.99 25,108,296.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49,861.11 5,049,861.11 5,049,861.11
资本公积 1,084,404.36 1,079,433.73 1,080,781.08
其他综合收益 87,515.20 72,935.76 74,176.28
专项储备 4,889.98 10,442.06 20,013.94
盈余公积 693,303.40 667,711.76 574,045.26
未分配利润 5,024,155.31 4,443,205.09 3,903,752.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287,494.76 5,206,805.17 5,090,664.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31,624.11 16,530,394.69 15,793,295.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680,441.49 8,254,864.32 8,282,240.36
其中:营业收入 8,680,441.49 8,254,864.32 8,282,240.3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二、营业总成本 6,850,342.63 6,452,364.19 6,701,614.81
其中:营业成本 5,726,560.31 5,285,762.31 5,528,097.31
税金及附加 93,514.50 87,527.03 80,602.59
销售费用 4,745.43 4,105.76 4,734.90
管理费用 267,904.70 266,394.46 241,976.70
研发费用 244,288.60 241,977.72 186,979.13
财务费用 513,329.10 566,596.91 659,224.18
其中:利息费用 552,469.19 575,995.42 646,585.12
利息收入 26,796.00 27,488.82 19,470.45
加:其他收益 169,619.51 130,549.44 145,068.94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32.20 -964.15 5,554.84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12,534.98 -34,262.50 -2,240.10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003.30 1,895.96 2,380.24
减:营业外支出 42,776.53 8,289.08 16,924.18
四、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15,257.13 348,479.16 345,859.50
五、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亏损以“-”号填列)
- - -
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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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4,579.44 -1,240.52 39,628.07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36.89 -144.50 171.68
划变动额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2 -
其他综合收益
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2,999.64 912.75 14,424.01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61,967.42 1,704,249.39 1,578,205.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8,989.05 130,003.57 148,423.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2,255.34 1,026,696.35 819,214.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182.37 1,361.84 5,107.48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9,121.39 - 5,105.43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966,615.06 1,424,609.67 1,183,968.31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747.73 73,440.22 86,975.5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016,907.42 -1,251,261.37 -1,437,936.56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193.00 8,535.00 40,437.8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78,037.14 6,124,277.05 7,840,526.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51,132.34 6,232,811.32 8,249,875.2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524,884.29 627,835.68 463,963.42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797,334.59 -1,908,823.80 -2,089,639.52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11,393.42 154,003.37 -401,423.55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2,304.21 782,577.02 627,651.83
应收账款 42,143.79 43,460.22 33,512.23
预付款项 1,034.23 909.24 2,742.70
其他应收款 224,215.86 315,649.90 481,736.93
其中:应收股利 223,457.76 311,700.49 479,525.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81,888.79 1,363,595.89 1,484,687.51
流动资产合计 3,099,120.06 2,791,054.87 3,030,793.4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402,476.75 306,933.70 750,638.04
长期股权投资 9,374,343.12 8,923,081.00 8,660,453.35
固定资产 5,118.62 7,233.09 8,941.19
在建工程 8,481.91 8,834.03 8,020.6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使用权资产 15,974.18 3,911.69 9,779.22
无形资产 18,277.13 24,257.41 21,005.14
开发支出 613,977.77 501,897.41 401,536.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50.00 3,396.23 3,255.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67,599.47 9,779,544.55 9,863,630.12
资产总计 13,566,719.53 12,570,599.42 12,894,423.5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59,468.63 46,006.67 64,234.16
合同负债 500.87 502.22 1,058.48
应付职工薪酬 206.47 133.73 78.60
应交税费 3,228.82 2,833.25 2,842.55
其他应付款 1,428,238.22 531,557.08 641,993.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52,248.92 - 281,428.27
流动负债合计 2,103,540.72 797,068.08 1,414,679.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000.00 121,000.00 121,000.00
应付债券 239,680.40 249,731.61 449,206.67
租赁负债 10,186.68 - 4,119.0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1.89 61.62
递延收益 45.00 117.43 90.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5,912.08 370,920.93 574,477.81
负债合计 2,379,452.80 1,167,989.01 1,989,157.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49,861.11 5,049,861.11 5,049,861.11
资本公积 3,181,772.56 3,178,187.10 3,178,169.51
盈余公积 652,134.25 626,542.62 532,876.11
未分配利润 2,303,498.81 2,548,019.58 2,144,359.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87,266.73 11,402,610.41 10,905,265.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4,415.78 17,147.03 22,599.07
减:营业成本 7,190.04 9,722.91 17,085.98
税金及附加 28.85 42.66 172.59
管理费用 56,286.46 53,502.13 53,765.28
研发费用 30,260.41 46,811.62 26,706.42
财务费用 17,681.08 31,969.08 53,601.22
其中:利息费用 23,207.44 37,957.78 62,903.56
利息收入 6,254.22 7,565.60 9,743.37
加:其他收益 198.34 163.95 260.6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61.35 922.07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09.47 58.35 -97.91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359.15 186.6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0.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69 108.9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255,916.33 936,665.06 838,640.77
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 - - -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55,916.33 936,665.06 838,640.7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5,576.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85 42.66 172.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0,134.79 -55,030.24 55,039.26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91,776.21 2,555,950.00 3,119,6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558.35 12.64 51.38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9,121.51 - 1,042.92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52,662.80 170,983.52 133,081.15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52,129.88 2,115,136.24 2,911,501.3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67,015.57 1,490,824.13 742,594.22
流量净额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31,859.28 160,063.92 1,325,589.1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2,422.20 949,878.17 1,971,715.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0.37 96.10 34.72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342.52 154,813.97 -345,707.21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
关财务信息。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中国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交所《上
市规则》之相关要求披露信息。
(四)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序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号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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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号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提供管理、技术
及咨询服务
中广核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
中广核(深圳)运
辐射检测和评
价、仪表检定
测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中广核电进出口 同一控制下
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中广核海洋能源 海上电站开发、 同一控制下
有限公司 建设、经营 企业合并
阳西核电有限公 核电站的投资、
司 建设与经营
广西防城港中广
有限公司
海岛能源开发、
三沙先进能源有
限公司
输配电、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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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主要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号 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深圳市核鹏工程 工程监理、工程
司 服务
售电业务;电力
福建宁核售电有
限公司
护服务
电力供应、售电
广西防核售电有
限公司
术服务
山东招远核电有
限公司
贵州玉屏清洁热
能有限公司
中广核南方科技
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第三
核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清洁能源
公司
华鹏科技能源
司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 公司名称 变动方向 变动原因
大亚湾核电环保 减少 股权出售
华鹏科技能源(广东)有限公司 增加 设立
中广核清洁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增加 设立
中珐国际核能工程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河北中庄清洁热能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大亚湾研究院 减少 丧失控制权
广西防城港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增加 设立
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设立
仿真公司 减少 股权出售
中广核河北热电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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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 /
流动比率(倍) 0.90 0.94 0.93
速动比率(倍) 0.66 0.67 0.6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49% 60.19% 61.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54% 9.29% 15.4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26 6.17 6.42
存货周转率(次) 2.80 2.76 3.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071,282.40 1,061,285.08 976,858.48
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元/股)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元 /
-0.002 0.03 -0.08
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2.37 2.24 2.12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 号)要求计算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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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期间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东的净利 2023 年度 9.76% 0.212 0.212
润
扣除非经常损 2024 年度 9.25% 0.212 0.212
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22 年度 9.44% 0.193 0.19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
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E0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
份数;Mj 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是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金额, “归属于普通股股
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①基本每股收益=P/S
②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税率)-转换费
用)/(S+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报告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S=S0+S1+Si×Mi÷M0-Sj×Mj÷M0;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
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 号)的
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609.51 -47.53 -1,409.18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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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
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 -964.15 5,554.84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7,773.23 -6,393.12 -14,543.94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25.83 -1,513.65 -656.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7.16 202.59 -674.42
合计 10,104.92 11,171.93 19,520.83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会202135 号)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
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
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
成本。
上述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行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该规定,公司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
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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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该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
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公司作为发行方在确
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
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
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
益项目。
采用该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
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
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
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
会计处理。
采用该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报表项目金额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报表项目金额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 7,117.97 464.65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46.47 46.47
未分配利润 5,593.14 418.19
少数股东权益 1,478.37 -
利润表
投资收益 3,131.45 204.42
利润总额 3,131.45 204.42
减: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3,131.45 204.4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81.06 -
少数股东损益 650.39 -
对 2021 年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241,753.97 3,986.53 1,245,740.50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490,152.76 26.02 490,178.78
未分配利润 3,412,514.75 3,132.52 3,415,647.27
少数股东权益 4,999,987.86 827.98 5,000,815.84
利润表
投资收益 136,691.17 3,986.53 140,677.69
利润总额 1,812,612.05 3,986.53 1,816,598.58
减:所得税费用 244,217.55 - 244,217.55
净利润 1,568,394.50 3,986.53 1,572,381.0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少数股东损益 595,135.58 827.98 595,963.56
对 2021 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296,306.32 260.23 8,296,566.56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448,983.61 26.02 449,009.64
未分配利润 1,813,703.94 234.21 1,813,938.15
利润表
投资收益 681,699.99 260.23 681,960.22
利润总额 554,902.75 260.23 555,162.98
减: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554,902.75 260.23 555,162.98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
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规定。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
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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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
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报表项目金额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78.77 31.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9.36 -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6.49 -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3.19 3.19
未分配利润 -424.42 28.68
少数股东权益 457.13 -
利润表
投资收益 118.11 9.45
利润总额 118.11 9.45
减:所得税费用 385.23 -
净利润 -267.11 9.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00 9.45
少数股东损益 17.88 -
对 2022 年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65,759.79 -39.34 1,365,720.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0,772.00 74.57 240,8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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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8,888.52 -267.78 138,620.73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74,043.02 2.24 574,045.26
未分配利润 3,903,891.16 -138.48 3,903,752.68
少数股东权益 5,090,225.60 439.24 5,090,664.84
利润表
投资收益 167,712.67 95.77 167,808.45
利润总额 1,869,917.50 95.77 1,870,013.27
减:所得税费用 345,642.46 217.04 345,859.50
净利润 1,524,275.04 -121.27 1,524,153.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少数股东损益 527,789.60 -15.14 527,774.47
对 2022 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8,660,430.93 22.42 8,660,453.35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532,873.87 2.24 532,876.11
未分配利润 2,144,338.95 20.17 2,144,359.13
利润表
投资收益 966,212.30 -1.59 966,210.72
利润总额 838,642.35 -1.59 838,640.77
净利润 838,642.35 -1.59 838,640.77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
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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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公司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公司
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
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公司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
观可能性。
对于公司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公司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公司是
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公司在对相关负债的
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
虑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公司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
债,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
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
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
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五、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79,475.80 1,574,002.28 1,484,07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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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968.11 62.42 360.55
应收账款 919,780.53 1,182,658.85 1,493,756.11
预付款项 2,270,786.34 1,895,235.46 1,750,679.09
其他应收款 71,784.10 7,256.57 33,492.75
存货 2,030,347.63 2,057,251.44 1,777,545.83
合同资产 346,258.86 306,954.64 286,087.35
其他流动资产 229,741.74 255,320.91 224,491.78
流动资产合计 7,549,143.11 7,278,742.58 7,050,491.0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5,976.75 5,456.87 4,891.71
长期股权投资 1,563,645.77 1,449,390.33 1,365,720.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171.71 55,829.96 56,982.36
投资性房地产 11,372.98 14,744.99 18,047.44
固定资产 26,180,346.26 24,668,358.67 23,276,351.61
在建工程 4,494,735.51 5,632,389.97 6,829,940.54
使用权资产 123,010.27 86,008.96 104,191.93
无形资产 610,871.78 544,584.71 520,532.03
开发支出 734,643.29 612,818.28 503,108.74
商誉 41,924.27 41,924.27 41,924.27
长期待摊费用 179,243.61 167,322.78 156,360.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7,424.52 255,470.38 240,846.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1,555.62 711,992.94 732,202.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990,922.34 34,246,293.10 33,851,100.76
资产总计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0,901,591.77 万元、41,525,035.68 万
元和 42,540,065.45 万元。公司为实现装机规模提升保持对核电项目的资本投入,
资产总额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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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
资产
非流
动资 34,990,922.34 82.25% 34,246,293.10 82.47% 33,851,100.76 82.76%
产
资产
合计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稳定增长。
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17.24%、17.53%和 17.75%,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务特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
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679,475.80 3.95% 1,574,002.28 3.79% 1,484,077.54 3.63%
应收票据 968.11 0.00% 62.42 0.00% 360.55 0.00%
应收账款 919,780.53 2.16% 1,182,658.85 2.85% 1,493,756.11 3.65%
预付款项 2,270,786.34 5.34% 1,895,235.46 4.56% 1,750,679.09 4.28%
其他应收
款
存货 2,030,347.63 4.77% 2,057,251.44 4.95% 1,777,545.83 4.35%
合同资产 346,258.86 0.81% 306,954.64 0.74% 286,087.35 0.70%
其他流动
资产
流动资产
合计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1,484,077.54 万元、1,574,002.28 万
元和 1,679,475.80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3.63%、3.79%和 3.95%。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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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存
款
其他货
币资金
存放财
务公司 1,640,614.21 97.69% 1,519,873.16 96.56% 1,443,027.22 97.23%
款项
合计 1,679,475.80 100.00% 1,574,002.28 100.00% 1,484,077.54 100.00%
其中:
存放在
境外的 3,379.53 0.20% 9,909.79 0.63% 12,295.74 0.83%
款项总
额
产生现金能力较强、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968.11 62.42 360.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360.55 万元、62.42 万元和 968.11
万元。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应收票据金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宁德核电与客户国
网福建公司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付息业务约定发生调整,贴现银行不再享有对
宁德核电已贴现未到期或已到期未获支付的票据的追索权,宁德核电对已贴现票
据终止确认。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应收票据增长,主要系对中国电建集团贵州
工程有限公司新增应收票据 710.19 万元。
(3)应收账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493,756.11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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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919,780.53 1,182,658.85 1,493,756.11
营业收入 8,680,441.49 8,254,864.32 8,282,240.36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比例
资产总额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
账款逐步回款及实施债权债务转移等。
报告期各期末,按信用风险特征区分,公司的应收账款各组合及其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组合 1 819,685.95 87.65% 3,857.74 0.47% 815,828.21
组合 2 30,302.56 3.24% 3,850.96 12.71% 26,451.60
合计 935,148.34 100.00% 15,367.81 1.64% 919,780.53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组合 1 728,995.00 60.08% 2,914.29 0.40% 726,080.71
组合 2 27,420.24 2.26% 9,267.04 33.80% 18,153.21
合计 1,213,342.52 100.00% 30,683.68 2.53% 1,182,6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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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组合 1 1,390,773.49 91.20% 16,369.76 1.18% 1,374,403.72
组合 2 126,839.26 8.32% 7,486.87 5.90% 119,352.39
合计 1,525,038.65 100.00% 31,282.54 2.05% 1,493,756.11
注:组合 1 包括同时满足长期合作、历史从未出现坏账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债务人的款
项。组合 2 为除组合 1 之外的应收款项,其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均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分别为 2.05%、2.53%及 1.64%,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电网公司和中广核集团内工程
客户,应收账款质量较好,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中按单项计提的类别余额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增加,并于
征进行持续评估,并于最近一期收回中广核汕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客户部分款项
及实施债权债务转移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合计 935,148.3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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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比例
合计 1,213,342.52 100.00%
合计 1,525,038.6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
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金额分别为 1,336,611.85 万
元、820,173.19 万元和 878,540.23 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87.64%、67.60%
和 93.95%。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
工程公司新能源项目收入增长及其应收账款回款账期较长所致;2024 年末较
致累计余额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合计 742,659.39 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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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合计 854,198.28 70.40%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合计 1,115,769.20 73.16%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为
比例分别为 73.16%、70.40%和 79.42%,主要集中在广东电网、广西电网、国网
福建公司和工程业务客户。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下降,主要系 2024 年度对上述客户的收入下降导致新增应
收账款较少且以前年度应收账款正常回款及实施债权债务转移所致。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2,270,786.34 1,895,235.46 1,750,679.09
资产总额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预付款项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1,750,679.09 万元、1,895,235.46 万
元和 2,270,786.34 万元,主要为预付核燃料采购款、设备款和工程款。报告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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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占同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4.28%、4.56%和 5.34%,整体
占比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以 2 年以内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
上
合计 2,270,786.34 1,895,235.46 1,750,679.09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2 年以上预付款项的金额及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核电
项目工程建设周期及设备制造周期较长,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节点向工程承包商、
核电机组设备供应商支付预付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71,784.10 7,256.57 33,492.75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30,367.04 2,029.24 28,873.50
其他 41,417.06 5,227.33 4,619.25
资产总额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492.75 万元、7,256.57 万
元及 71,784.10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08%、0.02%和 0.17%。2024 年
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有所上升,主要为应收中广核一期基金股利及应收陆丰
市人民政府往来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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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2,030,347.63 2,057,251.44 1,777,545.83
资产总额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
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777,545.83 万元、2,057,251.44 万元
和 2,030,347.63 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机组逐步投产,采购核燃
料及备品备件增加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796.13 0.04% - 796.13
库存商品 0.41 0.00% - 0.41
周转材料 - - - -
核燃料 1,094,649.47 51.96% - 1,094,649.47
备品备件 861,486.75 40.89% 76,568.42 784,918.33
委托加工物资 149,983.30 7.12% - 149,983.30
合计 2,106,916.06 100.00% 76,568.42 2,030,347.63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168.35 0.06% - 1,168.35
库存商品 30.92 0.00% - 30.92
周转材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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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 1,250,908.84 58.89% - 1,250,908.84
备品备件 803,085.49 37.81% 66,938.28 736,147.21
委托加工物资 68,996.12 3.25% - 68,996.12
合计 2,124,189.71 100.00% 66,938.28 2,057,251.44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318.77 0.07% - 1,318.77
库存商品 80.25 0.00% - 80.25
周转材料 - - - -
核燃料 995,523.42 54.21% - 995,523.42
备品备件 750,367.82 40.86% 59,033.06 691,334.76
委托加工物资 89,288.63 4.86% - 89,288.63
合计 1,836,578.89 100.00% 59,033.06 1,777,545.83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核燃料和备品备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核燃料账面价值
分别为 995,523.42 万元、1,250,908.84 万元和 1,094,649.47 万元,公司备品备件
账面价值分别为 691,334.76 万元、736,147.21 万元和 784,918.33 万元。2022 年末
至 2024 年末,核燃料和备品备件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核电机组新增投
产,对核燃料、备品备件需求增加所致。
(7)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质保金 1,050.36 37.35 1,013.01
合计 387,207.68 40,948.82 346,258.86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质保金 618.20 18.79 5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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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47,766.26 40,811.62 306,954.64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质保金 798.29 21.83 776.47
合计 306,426.19 20,338.84 286,087.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6,087.35 万元、306,954.64
万元和 346,258.86 万元,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其金额变动
主要系工程项目与业主结算的时间差异及履约进度变动等导致合同资产未完全
转化为应收账款的余额呈现一定波动。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增长,主要系 2024
年公司核电建设业务增长所致。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来自蒙自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陆上风电工程项目,计
提原因系该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经减值测试判断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225,004.53 251,918.74 221,242.73
其他 4,737.21 3,402.17 3,249.05
合计 229,741.74 255,320.91 224,491.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24,491.78 万元、255,320.91 万元
和 229,741.74 万元,主要由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占资产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 权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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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 期 股
权投资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66,171.71 0.16% 55,829.96 0.13% 56,982.36 0.14%
投资
投 资 性
房地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权
资产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商誉 41,924.27 0.10% 41,924.27 0.10% 41,924.27 0.10%
长 期 待
摊费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267,424.52 0.63% 255,470.38 0.62% 240,846.56 0.59%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711,555.62 1.67% 711,992.94 1.71% 732,202.32 1.79%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34,990,922.34 82.25% 34,246,293.10 82.47% 33,851,100.76 82.76%
计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33,851,100.76 万 元 、
随着公司在建及运营核电机组增加,非流动资产总额总体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合营企业
注
宁德第二核电 82,13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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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联营企业
红沿河核电 790,027.88 756,189.00 753,028.16
宁德第二核电 - 31,863.23 31,863.23
中广核一期基金 368,267.02 361,324.61 350,959.15
核工业二三建设 94,349.99 80,879.63 73,949.48
中广核财务 203,407.89 200,013.45 143,389.15
中咨公司 4,169.27 3,893.30 3,565.61
雄安兴融核电创新中
心有限公司
甘肃龙和环保科技有
- 1,211.76 965.66
限公司
惠州中洞蓄能发电有
限公司
合计 1,563,645.77 1,449,390.33 1,365,720.45
注:2023 年 11 月,广核投与宁德第二核电之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 ,受让宁德第二核电 8%股权。2024 年上半年,宁德第二核电完成公司章程修
订。截至 2024 年末,根据宁德第二核电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投资协议及股东会和董事会的
决策机制,广核投无法实现控制,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主要系对合营、联营企业的追加
投资、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损益及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26,180,346.26 24,668,358.67 23,276,351.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23,276,351.61 万元、24,668,358.67
万元和 26,180,346.2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68.76%、72.03%和 74.82%。
公司除核能发电企业发电类固定资产按工作量法(发电量)计提折旧外,其
他固定资产按其估计可使用年限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
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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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机械类-核岛 工作量法 30-60 年 -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电气类-核岛 工作量法 15-20 年 -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仪控类-核岛 工作量法 10-15 年 -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房屋-核岛 年限平均法 40/60 年 - 2.50%/1.67%
构筑物-核岛 年限平均法 25-60 年 - 1.67%-4.00%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核电设施退役费 工作量法 40/60 年 -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机械类-常规岛及辅
工作量法 20-30 年 5%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助系统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电气类-常规岛及辅
工作量法 15-20 年 -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助系统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当期实际上网电量÷(当
仪控类-常规岛及辅
工作量法 10-15 年 - 期实际上网电量+剩余使
助系统
用寿命预计上网电量)
房屋-常规岛及辅助
年限平均法 30 年 - 3.33%
系统
构筑物-常规岛及辅
年限平均法 25 年 - 4.00%
助系统
行政用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 年 5% 1.9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年 5% 6.33%-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00%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00%
船舶 年限平均法 25 年 5% 3.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8,377,669.02 7,615,389.64 6,999,963.15
机器设备 29,778,459.38 27,855,876.94 26,030,895.41
运输工具 19,029.23 19,243.45 18,211.76
电子及办公设备 398,995.10 369,235.15 342,78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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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核电设施退役费 297,181.31 286,328.65 274,292.85
船舶 42,068.60 42,068.60 42,068.60
合计 38,913,402.65 36,188,142.44 33,708,213.84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501,100.05 2,250,417.69 2,010,920.56
机器设备 9,854,611.49 8,927,782.74 8,112,114.65
运输工具 15,293.68 14,744.23 14,015.25
电子及办公设备 273,287.53 249,624.73 230,613.70
核电设施退役费 73,160.30 63,057.29 54,594.98
船舶 9,057.03 7,458.33 5,859.64
合计 12,726,510.08 11,513,085.01 10,428,118.77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145.21 145.21 145.21
机器设备 6,401.09 6,553.55 3,598.25
运输工具 -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 -
核电设施退役费 - - -
船舶 - - -
合计 6,546.31 6,698.76 3,743.46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876,423.76 5,364,826.73 4,988,897.37
机器设备 19,917,446.79 18,921,540.65 17,915,182.51
运输工具 3,735.55 4,499.23 4,196.51
电子及办公设备 125,707.58 119,610.42 112,168.38
核电设施退役费 224,021.01 223,271.36 219,697.87
船舶 33,011.58 34,610.27 36,208.97
合计 26,180,346.26 24,668,358.67 23,276,351.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其价值
变动主要系计提折旧及新增机组投运转固。
(3)在建工程
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 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分别为 6,829,940.5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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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4,494,735.51 - 4,494,735.51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5,632,389.97 - 5,632,389.97
序号 项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6,829,940.54 - 6,829,940.54
较 2023 年末减少较多,主要系防城港 4 号机组投产转固及宝龙产业园项目的完
工转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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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使用权资产 123,010.27 86,008.96 104,191.93
资产总额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使用权资产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191.93 万元、86,008.96
万元和 123,010.27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25%、0.21%和 0.29%。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20,532.03 万元、544,584.71
万元和 610,871.7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54%、1.59%和 1.75%。无
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540,388.80 472,779.44 454,340.86
专利权 142,656.21 121,594.14 119,132.57
非专利技术 139,966.59 117,638.35 86,876.19
计算机软件 309,075.97 291,648.14 265,578.19
海域使用权 27,767.17 27,177.58 26,367.70
其他 8,811.41 8,811.41 8,811.41
合计 1,168,666.15 1,039,649.06 961,106.92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149,384.56 136,764.11 123,621.11
专利权 84,655.58 67,067.27 57,272.18
非专利技术 57,747.35 47,481.80 39,839.75
计算机软件 256,113.21 235,039.04 211,658.11
海域使用权 5,472.47 4,462.18 4,105.03
其他 4,421.21 4,249.96 4,078.71
合计 557,794.37 495,064.35 440,5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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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专利权 - - -
非专利技术 - - -
计算机软件 - - -
海域使用权 - - -
其他 - - -
合计 - - -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91,004.24 336,015.34 330,719.76
专利权 58,000.63 54,526.87 61,860.39
非专利技术 82,219.24 70,156.55 47,036.44
计算机软件 52,962.76 56,609.10 53,920.07
海域使用权 22,294.71 22,715.40 22,262.67
其他 4,390.21 4,561.46 4,732.71
合计 610,871.78 544,584.71 520,532.03
公司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
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
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20-50 年 法定使用权期限 直线法
计算机软件 5-10 年 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直线法
专利权 10-20 年 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直线法
非专利技术 5-10 年 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直线法
海域使用权 50 年 法定使用权期限 直线法
其他 5-37 年 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直线法
(6)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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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日
AP1000 45,512.15 45,497.81 44,990.76
华龙一号/ACPR1000 59,119.17 56,201.65 36,511.04
其他 630,011.97 511,118.82 421,606.94
合计 734,643.29 612,818.28 503,108.74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根据公司研发项目的实际
进展,研发项目资本化逐步增加所致。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商誉账面原值分别为 42,629.07 万元、41,924.27 万元
和 41,924.27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大亚湾研究院 - - 704.80
宁德核电 41,924.27 41,924.27 41,924.27
合计 41,924.27 41,924.27 42,629.07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各期末商誉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大亚湾研究院 - - 704.80
宁德核电 - - -
合计 - - 704.80
①大亚湾研究院
元。报告期内,大亚湾研究院已停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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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宁德核电
中广核宁投与大唐发电签订的《关于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
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生效,公司从此将宁德核电纳入并表范围。评估机构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全
资控股子公司中广核宁核投资有限公司拟对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合并成本进
行估算及分摊所涉及的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及各项可辨认
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 0282 号)。根据该评估
报告,宁德核电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 月 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可辨认
净资产价值 1,222,266.01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为 1,296,605.00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141,541.91 万元,增值率 12.25%。
公司对宁德核电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按照收益法下评估的股权价值乘以发
行人对宁德核电持股比例确定,确认为 596,438.30 万元。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下
评估的宁德核电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乘以公司对宁德核电持股比例,
确认为 562,242.36 万元。公司将收益法下评估的对宁德核电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
值超过其可辨认净资产的部分,再考虑因资产增值而形成了与计税基础的暂时性
差异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认商誉金额为 41,924.27 万元。
发生减值。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179,243.61 167,322.78 156,360.79
资产总额 42,540,065.45 41,525,035.68 40,901,591.77
长期待摊费用占资
产总额的比例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核电生产准备人员培训费和应急公路等。核
电生产准备人员培训费系核电生产准备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费用,自培训结束之
日起按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约定的剩余工作年限予以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或当期损益。应急公路系岭澳核电、岭东核电、阳江核电、防城港核电及宁德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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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等出资建设的应急公路,自完工之日起按预计使用年限予以摊销,计入相关资
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156,360.79 万元、
占比较小。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20,394.59 18,986.44 13,403.4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34,822.50 224,986.83 217,645.73
租赁负债 23,129.29 12,868.04 18,020.41
递延收益 5,253.81 5,866.09 6,112.26
预期信用损失 2,345.34 4,886.07 5,004.82
其他 15,871.74 10,265.13 7,224.85
互抵金额 -34,392.75 -22,388.23 -26,564.93
合计 267,424.52 255,470.38 240,846.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240,846.56 万元、255,470.38 万
元和 267,424.52 万元,主要由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构成。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
额
预付工程设备款 277,467.66 325,395.28 269,632.55
其他 26,155.57 25,518.66 19,992.83
合计 711,555.62 711,992.94 732,202.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32,202.32 万元、
备款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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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5,108,296.58 万元、24,994,640.99 万
元和 25,308,441.34 万元,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非流动负债,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9.68%、69.04%和 67.02%。
公司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预计负债等。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18,079.76 6.79% 1,425,461.42 5.70% 1,193,048.20 4.75%
衍生金融负债 632.20 0.00% - - - -
应付票据 666,454.91 2.63% 683,262.60 2.73% 509,422.77 2.03%
应付账款 2,018,755.00 7.98% 2,343,699.69 9.38% 2,296,770.18 9.15%
预收款项 42.86 0.00% 42.86 0.00% 45.00 0.00%
合同负债 774,751.76 3.06% 284,689.88 1.14% 271,350.63 1.08%
应付职工薪酬 5,648.29 0.02% 5,748.77 0.02% 5,728.97 0.02%
应交税费 193,878.12 0.77% 114,329.29 0.46% 209,928.72 0.84%
其他应付款 595,302.28 2.35% 470,647.46 1.88% 675,658.30 2.69%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71,251.66 1.07% 15,173.28 0.06% 314,246.38 1.25%
流动负债合计 8,347,943.71 32.98% 7,738,756.39 30.96% 7,613,243.50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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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5,571,639.42 61.53% 15,926,830.39 63.72% 16,007,494.99 63.75%
应付债券 239,680.40 0.95% 249,731.61 1.00% 449,206.67 1.79%
租赁负债 85,678.64 0.34% 48,282.75 0.19% 65,129.15 0.26%
长期应付职工
薪酬
预计负债 699,441.77 2.76% 655,225.59 2.62% 595,987.53 2.37%
递延收益 208,972.61 0.83% 223,818.63 0.90% 232,535.65 0.93%
递延所得税负
债
非流动负债合
计
负债合计 25,308,441.34 100.00% 24,994,640.99 100.00% 25,108,296.58 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及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 - -
信用借款 1,716,916.75 1,423,974.46 1,192,138.6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163.01 1,486.96 909.53
合计 1,718,079.76 1,425,461.42 1,193,048.20
公司的短期借款是为生产经营而借入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
余额分别为 1,193,048.20 万元、1,425,461.42 万元和 1,718,079.76 万元,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4.75%、5.70%和 6.79%。2022 年末至 2024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呈
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信用借款增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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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666,454.91 683,262.60 509,422.77
负债总额 25,308,441.34 24,994,640.99 25,108,296.58
银行承兑汇票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509,422.77 万元、683,262.60 万元
和 666,454.9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3%、2.73%和 2.63%。2022 年
末和 2023 年末的余额变动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新增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所致。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保持稳定。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及其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
上
合计 2,018,755.00 2,343,699.69 2,296,770.18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2,296,770.18 万元、2,343,699.69 万
元和 2,018,755.00 万元。应付账款主要为 1 年以内(含 1 年)款项,占应付账款
账面价值比重分别为 67.18%、67.95%和 70.78%。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与供应商
的应付往来款。2022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经营
规模、新增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所致。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下降较多,主要系 2024
年偿付较多供应商款项和实施债权债务转移所致。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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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建筑安装及设计服务合
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 761,314.99 277,902.49 264,337.01
款项
预收销售、技术服务和
建筑安装及设计服务款 13,436.77 6,787.39 7,013.62
项
合计 774,751.76 284,689.88 271,350.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为 271,350.63 万元、284,689.88 万元和
工款项较多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职工薪酬 5,648.29 5,748.77 5,728.97
负债总额 25,308,441.34 24,994,640.99 25,108,296.58
应付职工薪酬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按规定计提的社会保险费和工会经费等。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5,728.97 万元、5,748.77 万元和 5,648.29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93,116.31 38,070.19 49,693.44
企业所得税 75,417.98 52,603.90 135,745.28
个人所得税 15,160.92 17,445.11 15,97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50.17 2,361.67 3,968.15
教育费附加 3,111.53 1,691.18 2,8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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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房产税 557.75 390.16 440.71
印花税 854.72 745.51 654.53
其他 1,308.75 1,021.57 617.97
合计 193,878.12 114,329.29 209,928.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209,928.72 万元、114,329.29 万元
和 193,878.12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2024 年末较
末较 2023 年末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多,主要系计提增值税退税应补交所得税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乏燃料处置基金 406,338.67 345,838.98 329,334.95
关联方往来款项 36,720.63 73,726.12 180,563.59
应付股利 71,884.00 - 113,878.22
其他 80,358.98 51,082.36 51,881.53
合计 595,302.28 470,647.46 675,658.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乏燃料处置基金、关联方往来款项
和应付股利等,金额分别为 675,658.30 万元、470,647.46 万元和 595,302.28 万元,
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9%、1.88%和 2.35%。
下属子公司新能源项目支付的资金保障款,其余额随着项目结算进度而变动。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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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
债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28,138.45 28,635.21 23,386.18
应付债券应付利息 7,655.58 11,271.89 17,203.47
一年内到期的离职后
福利计划负债
合计 2,103,146.86 2,395,701.14 2,137,044.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2,137,044.35 万元、2,395,701.14
万元和 2,103,146.86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1%、9.58%和 8.31%,
金额及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主要系长期债务逐步到期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应付债券 252,248.92 - 281,428.27
待转销项税额 19,002.74 15,173.28 32,818.11
合计 271,251.66 15,173.28 314,246.38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整体呈波动态势,主要系短期应付债券新增、
偿还等变动所致。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7,102,350.62 8,874,243.56 12,658,796.98
抵押借款 - - 23,190.00
保证借款 - - -
信用借款 10,257,198.65 9,183,345.16 4,993,770.3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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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5,571,639.42 15,926,830.39 16,007,494.9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6,007,494.99 万元、15,926,830.39
万元和 15,571,639.4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75%、63.72%和 61.53%,
基本保持稳定。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债券 - - -
中期票据 489,646.52 449,755.84 848,847.02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
债券
合计 239,680.40 249,731.61 449,206.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 449,206.67 万元、249,731.61 万元
和 239,680.4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9%、1.00%和 0.95%。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持续下降,系公司逐步偿还债券所致。
(3)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负债 85,678.64 48,282.75 65,129.15
负债总额 25,308,441.34 24,994,640.99 25,108,296.58
租赁负债占负债总额
的比例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
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
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
为折现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 65,129.15 万元、48,282.75
万元和 85,678.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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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208,972.61 223,818.63 232,535.65
负债总额 25,308,441.34 24,994,640.99 25,108,296.58
递延收益占负债总额
的比例
报告期 各期末 ,递 延 收益分 别为 232,535.65 万元、223,818.63 万元和
相对稳定。
(三)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90 0.94 0.93
速动比率(倍) 0.66 0.67 0.6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49% 60.19% 61.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54% 9.29% 15.43%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3、0.94 和 0.90,速动比率分别为
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39%、60.19%和 59.49%,资产负债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主要系随着核电机组滚动建设并投入商业运营,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提升,资产规
模不断增大,而负债总额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影响日常运营的偿
债风险。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到期
未偿还的银行借款,因此面临的债务偿还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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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过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日 日 日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 0.11 0.12 0.29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0.54 0.55 0.51
华电国际 0.45 0.45 0.46
大唐发电 0.43 0.44 0.42
流动比率 国电电力 0.50 0.41 0.49
上海电力 0.55 0.67 0.66
火电平均值 0.49 0.50 0.51
火电中值 0.50 0.45 0.49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0.83 0.70 0.89
发行人 0.90 0.94 0.93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 0.10 0.12 0.28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0.46 0.48 0.43
华电国际 0.37 0.38 0.40
大唐发电 0.38 0.40 0.38
速动比率 国电电力 0.45 0.38 0.44
上海电力 0.53 0.64 0.63
火电平均值 0.44 0.46 0.46
火电中值 0.45 0.40 0.43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0.52 0.43 0.55
发行人 0.66 0.67 0.69
资产负债 水电行业
率 长江电力 60.79% 62.88% 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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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名称
日 日 日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65.40% 68.33% 74.82%
华电国际 61.55% 62.62% 68.45%
大唐发电 71.02% 70.90% 74.98%
国电电力 73.40% 73.92% 73.29%
上海电力 71.90% 70.01% 72.63%
火电平均值 68.65% 69.16% 72.83%
火电中值 71.02% 70.01% 73.29%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68.27% 69.81% 68.17%
发行人 59.49% 60.19% 61.39%
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火电和水电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核电
行业特殊性,核燃料等存货价值较高,而公司负债主要为长期债务,债务融资时
公司根据不同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发行债券或借入长期借款,导致流动比率高于水
电及火电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23 年末,中国核电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
主要系 2023 年度流动资金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现增长趋势,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
以及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属于核电行业的中国核电和火电行业
平均水平,财务状况比较稳健,长期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低。与长江电力
相比,202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长江电力,2023 年末低于长江电力,主要
系 2023 年初长江电力完成对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收购,资产负
债率因此上升。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26 6.17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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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存货周转率(次) 2.80 2.76 3.35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0.20 0.20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
值)/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42、6.17 和 8.26。2022 年-202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态势,主要系 2022 年度工程业务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
增加及其账龄变长。2024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系公司工程业务应收账
款回款情况良好以及实施债权债务转移,从而使得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35、2.76 和 2.80,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主要系随着机组逐步投产,公司采购核燃料及备品备件增加导致存货增加,存货
周转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20、0.20 和 0.21,总体较为稳定。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日 日 日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 9.47 12.10 12.75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5.25 5.94 6.19
华电国际 9.52 9.72 10.20
大唐发电 6.09 6.50 6.42
应收账款 国电电力 7.09 8.41 9.31
周转率
上海电力 1.88 2.45 2.72
火电平均值 5.97 6.60 6.97
火电中值 6.09 6.50 6.42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3.36 3.89 4.41
发行人 8.26 6.17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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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名称
日 日 日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 56.21 63.35 48.15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16.44 18.18 16.20
华电国际 21.34 25.99 21.21
大唐发电 24.85 27.29 20.62
存货周转
国电电力 27.63 27.92 24.97
率
上海电力 31.50 29.13 24.91
火电平均值 24.35 25.70 21.58
火电中值 24.85 27.29 21.21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1.54 1.62 1.63
发行人 2.80 2.76 3.35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 0.15 0.17 0.16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0.44 0.49 0.50
华电国际 0.51 0.53 0.48
大唐发电 0.39 0.40 0.39
总资产周
国电电力 0.38 0.42 0.48
转率
上海电力 0.24 0.26 0.25
火电平均值 0.39 0.42 0.42
火电中值 0.39 0.42 0.48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0.13 0.15 0.16
发行人 0.21 0.20 0.2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低于水电行业,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低于火电行业,主要原因为不同细分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公司对外提供建筑安装和设计服务,该类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低
于电力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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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核电行业特殊性质,核燃料组件生产周期和使用周期较长,且需
要预留大量备品备件,保证机组运行的安全稳定性,使得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火
电及水电行业存货周转率。
(3)核电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效益形成周期较长,核燃料、核设施等
资产价值较高,使得公司总资产周转率较火电行业平均水平低。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一条: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
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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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
资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中广核一期基金 38.82%股权。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
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未对其追加投资。该基金主要投资核电项目及相关
产业,投资企业与公司主业直接关联,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
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
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30%的股权。自本次发行
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以超过集团持股
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
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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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进行投资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
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
相关报表科目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内容
不属于财务
货币资金 1,679,475.80 银行存款及各类保证金 -
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不涉及 -
应收款项融资 - - 不涉及 -
应收股利、员工往来款、土 不属于财务
其他应收款 71,784.10 -
地退还款等 性投资
不属于财务
其他流动资产 229,741.74 增值税留抵扣额、预缴税金 -
性投资
保险(万能型)产品,不属
不属于财务
债权投资 5,976.75 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 -
性投资
的金融产品
与公司主业存在协同关系
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认定为 不属于财务
长期股权投资 1,563,645.77 -
财务性投资的持有金融企 性投资
业及产业投资基金股权
与公司所处的核能及清洁
其他权益工具投 能源产业链均具有密切关 不属于财务
资 系,公司不以获得投资收益 性投资
为主要目的
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预付
不属于财务
其他非流动资产 711,555.62 工程款、核电站核废料储 -
性投资
罐、工程剩余待处理物资
占比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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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银行存款 1,648,521.24 98.16%
其他货币资金 30,954.56 1.84%
合计 1,679,475.80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379.53 0.20%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30,954.56 1.8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679,475.80 万元,其中银
行存款 1,648,521.24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余额 30,954.56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为
各类保证金等,不存在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3)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应收款项融资。
(4)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收股利 30,367.04
其他应收款 41,417.06
合计 71,784.1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71,784.10 万元,主要
内容包括应收股利、员工往来款等,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值税留抵扣额 225,004.53
其他 4,737.21
合计 229,7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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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金额为 229,741.74 万元,
主要内容为增值税留抵扣额、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债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权投资为公司于 A 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
自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团队护理保险(万能型)产品,兼具护理保障及万能保险
账户的投资理财属性,账面价值 5,976.75 万元。自报告期期初以来,公司无新增
追加投资。报告期内,该保险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
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几类:
单位:万元
是否 本次发行
发行人 被投资企业主要业务及 属于 期末发行 期末发行 董事会前
被投资 期末
持股比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 财务 人认缴注 人实缴注 6 个月至
单位 注 账面价值
例 2 关性 性投 册资本 册资本 今是否存
资 在出资
核能发电企业,与发行人
红 沿 河 处 于 同 一 行 业。 报 告期
核电 内,主要向发行人采购工
程服务
核工程建设企业,系发行
核 工 业
人供应商。报告期内,主
二 三 建 15.54% 否 94,349.99 10,000.00 10,000.00 否
要 向 发 行 人 提供 工 程服
设
务
核能发电企业,与发行人
宁 德 第
处 于 同 一 行 业。 报 告期
二核电
注
程服务
抽水蓄能发电企业,与发
行人同属于电力行业。参
惠 州 中 与投资符合“核储联
洞 蓄 能 营”“新储联营”战略规划,
发 电 有 可 以 一 定 程 度上 提 升核
限公司 电机组运行稳定性,降低
核安全风险,稳定核电交
易价格
从 事 包 括 核 工程 在 内的
中 咨 公
司
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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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本次发行
发行人 被投资企业主要业务及 属于 期末发行 期末发行 董事会前
被投资 期末
持股比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 财务 人认缴注 人实缴注 6 个月至
单位 注 账面价值
例 2 关性 性投 册资本 册资本 今是否存
资 在出资
向 发 行 人 提 供工 程 咨询
服务
核电技术开发企业,与发
行人处于同一行业,由发
雄 安 兴 行人与中国核电、国家电
融 核 电 投 集 团 雄 安 能源 有 限公
创 新 中 20.00% 司、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 否 2,012.86 2,000.00 2,000.00 否
心 有 限 司、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
公司 限公司各出资 20%共同
发起设立,致力于核电技
术研发、成果转化
注 1:广核投与宁德第二核电之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宁德第二核电 8%股权,广核投于 2023 年 12 月支付股权转让款;此
外,广核投于 2024 年 3 月按其受让前述股权之后的累计持股比例,向宁德第二核电缴纳增
资款。
注 2:上表中“发行人持股比例”为发行人及/或其控股企业的合计持股比例,下同。
上述被投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所处的核能及清洁能源产业链具有密
切关系,发行人投资上述公司旨在整合更多资源并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业务合作
和产业布局,以期实现共同盈利与收益,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
发行人 被投资企业主要业务 是否属 期末发行 期末发行 董事会前 6
被投资 期末
持股比 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于财务 人认缴注 人实缴注 个月至今
单位 账面价值
例 的相关性 性投资 册资本 册资本 是否存在
出资
持牌经营的非银行金
财 务 公
司
发行人提供金融服务
中 广 核 产业投资基金,直接
一 期 基 38.82% 对外投资标的均为发 否 368,267.02 3,881.87 3,881.87 否
金 行人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30%的股权。本次发行相
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工程公司不存在对财务公司出资的情形。2023
年度,财务公司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按各自持股比例、以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 元
的价格向财务公司增资 200,000 万元,工程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缴纳本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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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之“(一)财务性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
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的规定,前述同比例增资事项属于“投
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中广核一期基金 38.82%股权。该基金主要投资核电项
目及相关产业,投资企业阳江核电、中广核宁投、中广核核投均与公司核电主业
直接关联,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认定为非财务性投资。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万元
是否 本次发行
发行人 属于 期末发行 期末发行 董事会前 6
被投资 被投资企业主要业务及与 期末
持股比 财务 人认缴注 人实缴注 个月至今
单位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账面价值
例 性投 册资本 册资本 是否存在
资 出资
中 国 核
工 业 华 核工程建设企业,系发行
兴 建 设 11.60% 人供应商。报告期内,主要 否 52,964.97 37,511.82 30,926.31 是
有 限 公 向发行人提供工程服务
注
司
由发行人与中核集团、清
华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核
中 核 能
能科技成果转化公司,为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技重大专项的工程化研究
司
和实施主体,与发行人处
于同一行业
宁德核电市场化电量交易
场所福建省电力市场交易
平台的管理单位,处于发
福 建 电 行人下游行业。参与投资
力 交 易 系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电
中 心 有 力交易中心股份改革的相
限公司 关要求,符合同行业公司
惯例;有助于拓展电力市
场化交易渠道,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太阳能光热发电企业,与
甘 肃 光
发行人同属清洁能源行
热 发 电
有 限 公
热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服
司
务,契合发行人工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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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本次发行
发行人 属于 期末发行 期末发行 董事会前 6
被投资 被投资企业主要业务及与 期末
持股比 财务 人认缴注 人实缴注 个月至今
单位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账面价值
例 性投 册资本 册资本 是否存在
资 出资
开展非核新能源项目的经
营方向
防城港核电市场化电量交
易场所广西省电力市场交
易平台的管理单位,处于
广 西 电 发行人下游行业。参与投
力 交 易 资系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
中 心 有 4.78% 电力交易中心股份改革的 否 260.73 259.78 259.78 否
限 责 任 相关要求,符合同行业公
公司 司惯例;有助于拓展电力
市场化交易渠道,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
注:2024 年 12 月,根据《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及 2023 年《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 ,工程公司以其应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66,171.71 万
元,上述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所处的核能及清洁能源产业链均具有密切关系,
发行人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 407,932.40
预付工程款 277,467.66
其他 26,155.57
合计 711,555.6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711,555.62 万
元,为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预付工程款、核电站核废料储罐、工程剩余待处理
物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经营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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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主营业
务收入
其他业
务收入
合计 8,680,441.49 100.00% 8,254,864.32 100.00% 8,282,240.36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均超过 99%。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设、运营及管理核电站,销售该等核
电站所发电力,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产租
赁、材料销售、技术支持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电
力
建筑安
装和设 1,856,807.51 21.39% 1,789,813.79 21.68% 2,269,743.12 27.40%
计服务
提供劳
务
商品销
售及其 67,873.60 0.78% 47,490.97 0.58% 43,068.44 0.52%
他
其他业
务
合计 8,680,441.49 100.00% 8,254,864.32 100.00% 8,282,240.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电力,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销售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其中,2024 年和 2023 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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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同比增长 5.46%和 7.59%,主要系公司加大核电项目投资开发力度,核电装机
容量持续增长,从而相关发电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东 4,652,663.21 53.60% 4,392,775.40 53.21% 5,203,848.15 62.83%
福建 1,245,183.39 14.34% 1,265,980.14 15.34% 1,097,269.11 13.25%
广西 979,678.62 11.29% 885,218.23 10.72% 601,472.04 7.26%
中国
香港
其他 1,197,534.73 13.80% 1,113,485.76 13.49% 794,262.01 9.59%
合计 8,680,441.49 100.00% 8,254,864.32 100.00% 8,282,240.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广东、福建、广西、中国香港等地
区,公司的运营机组主要集中在广东深圳、广东阳江、福建宁德和广西防城港等
地,中国香港地区收入主要为对港核投的售电收入。
(二)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主营业
务成本
其他业
务成本
合计 5,726,560.31 100.00% 5,285,762.31 100.00% 5,528,097.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各期比
重均超过 99%。
报告期内,公司分行业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行业分类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销售电力 3,718,634.60 64.94% 3,385,208.70 64.04% 3,131,849.11 56.65%
建筑安装
和设计服 1,843,279.21 32.19% 1,755,705.50 33.22% 2,249,054.14 40.68%
务
提供劳务 98,758.22 1.72% 99,726.91 1.89% 77,196.45 1.40%
商品销售
及其他
其他业务 14,916.49 0.26% 17,311.19 0.33% 41,883.01 0.76%
合计 5,726,560.31 100.00% 5,285,762.31 100.00% 5,528,097.31 100.00%
报告期内,销售电力、建筑安装和设计服务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7.34%、97.26%和 97.12%,与相关项目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重趋势基本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680,441.49 8,254,864.32 8,282,240.36
营业成本 5,726,560.31 5,285,762.31 5,528,097.31
毛利 2,953,881.18 2,969,102.00 2,754,143.05
毛利率 34.03% 35.97% 33.25%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毛 利 分 别 为 2,754,143.05 万 元 、 2,969,102.00 万 元 及
及 34.03%,其波动主要由电力业务毛利率波动引起。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实现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销售电力 2,874,596.59 97.32% 2,866,490.82 96.54% 2,678,632.89 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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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建筑安装
和设计服 13,528.30 0.46% 34,108.29 1.15% 20,688.98 0.75%
务
提供劳务 44,401.54 1.50% 45,998.08 1.55% 32,834.04 1.19%
商品销售
及其他
其他业务 4,452.94 0.15% 2,823.87 0.10% 7,033.30 0.26%
合计 2,953,881.18 100.00% 2,969,102.00 100.00% 2,754,143.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26%、96.54%和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如下:
产品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类别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变动幅度
销售电力 43.60% -2.25% 45.85% -0.25% 46.10% 1.76%
建筑安装
和设计服 0.73% -1.18% 1.91% 0.99% 0.91% -0.90%
务
提供劳务 31.02% -0.55% 31.56% 1.72% 29.84% 6.06%
商品销售
及其他
其他业务 22.99% 8.96% 14.02% -0.35% 14.38% -3.52%
合计 34.03% -1.94% 35.97% 2.71% 33.25% 0.05%
注:变动幅度=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方面,毛利率分别为 46.10%、45.85%和 43.60%,
基本较为稳定,其波动主要受度电收入和度电营业成本的变动的影响。公司建筑
安装和设计服务业务方面,毛利率分别为 0.91%、1.91%和 0.73%,整体处于较低
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业务毛利率与电力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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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 59.13% 1.30% 57.83% 0.53% 57.29%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 15.14% 3.03% 12.12% 9.07% 3.04%
华电国际 8.78% 2.36% 6.43% 6.00% 0.43%
大唐发电 14.87% 3.12% 11.75% 4.63% 7.12%
国电电力 14.24% -0.38% 14.62% 1.13% 13.48%
上海电力 23.47% 1.54% 21.93% 2.74% 19.19%
火电平均数 15.30% 1.93% 13.37% 4.72% 8.65%
火电中位数 14.87% 2.75% 12.12% 5.00% 7.12%
核电行业
中国核电 42.91% -1.71% 44.62% -1.01% 45.63%
发行人 43.60% -2.25% 45.85% -0.25% 46.10%
注:毛利变动幅度=当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与同属于核电行业的中国核电接近,且变动
趋势一致;核电行业整体毛利水平低于水电行业、高于火电行业,主要因为核电
行业在上网电价政策、成本构成等方面与水电行业及火电行业存在较大差异。
趋势一致,与水电行业、火电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情况有所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2023 年,长江流域来水偏枯,与去年同期较为接近,导致长江电力毛利率
变动不大;(2)得益于 2023 年度燃料成本下降,火电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普遍
增长。
公司变动情况有所差异,主要系当年火电燃料成本同比下降,火电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毛利率增长。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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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销售费用 4,745.43 0.05% 4,105.76 0.05% 4,734.90 0.06%
管理费用 267,904.70 3.09% 266,394.46 3.23% 241,976.70 2.92%
财务费用 513,329.10 5.91% 566,596.91 6.86% 659,224.18 7.96%
研发费用 244,288.60 2.81% 241,977.72 2.93% 186,979.13 2.26%
合计 1,030,267.82 11.87% 1,079,074.85 13.07% 1,092,914.92 13.2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3.20%、13.07%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516.11 53.02% 2,329.11 56.73% 3,172.66 67.01%
其他 2,229.32 46.98% 1,776.65 43.27% 1,562.24 32.99%
合计 4,745.43 100.00% 4,105.76 100.00% 4,734.90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4,734.90
万元、4,105.76 万元和 4,745.43 万元,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16,473.30 43.48% 112,477.24 42.22% 120,970.30 49.99%
折旧摊销 56,287.98 21.01% 58,682.42 22.03% 52,858.27 21.84%
信息化费用 17,407.94 6.50% 18,820.27 7.06% 20,254.88 8.37%
后勤服务费 20,039.10 7.48% 18,243.90 6.85% 13,049.30 5.39%
劳务技术服务
费
专业服务咨询 1,479.14 0.55% 1,508.56 0.57% 919.11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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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费
办公费 3,221.40 1.20% 3,913.14 1.47% 2,846.98 1.18%
差旅费 5,146.74 1.92% 4,336.15 1.63% 1,410.42 0.58%
其他费用 26,102.29 9.74% 29,739.60 11.16% 13,475.34 5.57%
合计 267,904.70 100.00% 266,394.46 100.00% 241,976.70 100.00%
报告期 内,公 司管 理 费用分 别为 241,976.70 万元、266,394.46 万元及
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信息化费用、后勤服务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支出 602,658.78 673,177.88 789,735.73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90,100.84 134,933.32 178,572.09
减:利息收入 26,796.00 27,488.82 19,470.45
汇兑亏损/(收益) -18,654.75 16,200.53 29,764.76
减:已资本化的汇兑亏损/
-3,954.12 141.95 27.09
(收益)
核电设施退役费准备金的
财务费用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989.48 3,643.41 4,184.92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2,356.54 2,031.74 2,371.84
合计 513,329.10 566,596.91 659,224.18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项目贷款偿还和平均贷款利率下降等因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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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外包合作研发等委托费用 64,257.11 138,552.56 90,141.46
职工薪酬 71,029.96 53,659.11 54,645.10
检验费 14,662.61 9,446.79 9,644.84
折旧摊销 26,809.85 19,840.62 18,878.37
其他 67,529.07 20,478.64 13,669.37
合计 244,288.60 241,977.72 186,979.13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外包合作研发等委托费用、职工薪酬和折旧摊销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6,979.13 万元、241,977.72 万元和 244,288.60
万元。2024 年度,其他费用增加较多,主要系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
费用增加所致。
(五)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税金及附加 93,514.50 87,527.03 80,602.59
其他收益 169,619.51 130,549.44 145,068.9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32.20 -964.15 5,554.84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2,534.98 -34,262.50 -2,240.1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营业外收入 5,003.30 1,895.96 2,380.24
营业外支出 42,776.53 8,289.08 16,924.18
所得税费用 415,257.13 348,479.16 345,859.50
报告期 内, 公 司其 他 收益分 别为 145,068.94 万元、130,549.44 万元和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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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值税返还 141,799.38 112,423.54 119,866.65
其他政府补助 26,789.04 16,800.22 22,607.82
其他 1,031.09 1,325.69 2,594.47
合计 169,619.51 130,549.44 145,068.94
报告期内,除增值税返还外,其他政府补助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核电合营公司设备研发项目 3,167.81 与资产相关
苏州院国拨资金补助项目 1,128.91 与资产相关
工程公司政府课题项目 1,104.50 与资产相关
苏州院国家科研课题项目 921.90 与收益相关
工程公司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27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3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核电合营公司设备研发项目 2,705.33 与资产相关
苏州院国拨资金补助项目 1,139.61 与资产相关
苏州院国家科研课题项目 1,449.17 与收益相关
工程公司技术研发项目 1,011.23 与收益相关
工程公司政府课题项目 549.3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2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核电合营公司设备研发项目 3,508.08 与资产相关
中广核运营公司废物处理装置研制项目 2,760.39 与收益相关
苏州院国拨资金补助项目 2,164.09 与资产相关
苏州院国家科研课题项目 1,261.97 与收益相关
中广核研究院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1,006.16 与资产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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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产生的
投资损失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
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其他 87.87 69.64 543.36
合计 193,289.08 160,420.15 167,808.45
报告期 内, 公 司投 资 收益 分 别为 167,808.45 万元、160,420.15 万元和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
-632.20 - -
价值变动损失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64.15 5,554.84
(损失)
合计 -632.20 -964.15 5,554.84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 5,554.84 万元、-964.15 万元
和-632.20 万元,2022-2023 年度主要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2024 年度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340.89 526.07 -13,345.6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02.16 291.56 464.22
应收股利坏账损失 -103.72 -0.66 -1.95
合计 16,439.34 816.97 -12,883.4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质量较高,信用减值损失较小。公司信
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22 年度,工程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2024 年度,部分 2023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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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于 2024 年 6 月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预计可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
期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
-12,397.78 -10,816.79 -662.85
成本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972.93 -1,703.78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37.20 -20,472.78 126.52
合计 -12,534.98 -34,262.50 -2,240.1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240.10 万元、-34,262.50 万元和
-12,534.98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工程公司
与蒙自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陆上风电项目经减值测试判断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所致。2024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
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核电站的备品备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外收入 5,003.30 1,895.96 2,380.2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2,380.24 万元、1,895.96 万元和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对外捐赠 2,863.00 2,556.96 4,0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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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其他 39,913.53 5,732.12 12,886.60
合计 42,776.53 8,289.08 16,924.18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16,924.18 万元、8,289.08 万元和 42,776.53
万元,主要由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构成。2024 年度,营业外支
出金额相对较大,主要包括陆丰核电和台山核电因项目用地用海罚款、固定资产
报废损失、对外捐赠及税收滞纳金等。
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主要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
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17,613.84 356,720.02 331,237.00
递延所得税费用 -8,218.53 -7,065.59 3,414.99
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 5,861.82 -1,175.26 11,207.50
合计 415,257.13 348,479.16 345,859.50
利润总额 2,159,645.48 2,053,056.32 1,870,013.27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
例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345,859.50 万元、348,479.16 万元和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609.51 -47.53 -1,409.18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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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
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 -964.15 5,554.84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37,773.23 -6,393.12 -14,543.94
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25.83 -1,513.65 -656.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7.16 202.59 -674.42
合计 10,104.92 11,171.93 19,520.83
注:上表中 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和其他营业外收支等。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
为 19,520.83 万元、11,171.93 万元和 10,104.92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分别为 1.96%、1.04%和 0.58%,对公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6,907.42 -1,251,261.37 -1,437,936.56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97,334.59 -1,908,823.80 -2,089,639.52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1,393.42 154,003.37 -401,423.55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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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36,840.85 万元、
折旧的增加、财务费用的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所致。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之间差异的主要因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利润 1,744,388.34 1,704,577.16 1,524,153.7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2,534.98 34,262.50 2,240.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
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1,246,410.75 1,132,118.30 984,257.27
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29,783.58 30,440.52 28,237.74
无形资产摊销 65,073.43 57,221.52 54,496.2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243.44 4,760.32 3,944.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1,139.10 -389.40 -622.96
失(收益以“-”号填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
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
-193,289.08 -160,420.15 -167,808.45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1,954.14 -14,623.81 -9,023.53
(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42,573.68 201,782.88 -244,571.53
(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55,912.38 32,085.82 603,962.33
(减少以“-”号填列)
其他 437,634.93 -25,445.05 -75,70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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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7,936.56 万元、
-1,251,261.37 万元和-2,016,907.42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置、新建固定资产和增加
在建工程投入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89,639.52 万元、
-1,908,823.80 万元和-1,797,334.5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为负,主要系清偿债务额大于新增借款额及分配股利等因素所致。
八、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包括防城港核电二期工程、陆丰核电
工程一期项目、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和宝龙产业园项目等工期超过一年
的基建项目。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参见“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024 年 8 月 19 日,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陆丰核电 1、2 号机组以及山东招远核电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已获
得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将陆续推动开工建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陆丰核电 1 号机组已全面开工建设。除上述已核准项目外,发行人各核电基地尚
拥有较多储备项目,预计未来将陆续取得核准并开展项目建设。
九、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的公
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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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公司”)签署《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老寨 250MW 风电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文本》
《关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老寨 250MW 风电 EPC 总
(以下简称“《EPC 合同》”)、
承包项目收益权之权利质押合同》《关于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老寨 250MW 风电项
目设备抵押合同》,约定蒙自公司委托工程公司作为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老寨
司将案涉项目之项目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老寨 250MW 风电场全场风机产生的电
费收入)质押给工程公司,案涉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设备及材料抵押给工程公司,
作为蒙自公司履行《EPC 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江西新潍森投资有限公司、江
西新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蒙自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质押合
同》,同意将合计持有蒙自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工程公司,作为蒙自公司履行
《EPC 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
新潍森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江西新汇森投资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
为被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于 2024 年
((2022)深国仲裁 2822 号-1),工程公司最终提
出的仲裁请求为:①被申请人一向工程公司支付《EPC 合同》项下欠付的工程价
款 人 民 币 1,682,000,000.00 元 及 《 EPC 合 同 》 外 增 加 工 程 量 的 工 程 价 款
人民币 1,724,610,917.71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2 月 1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被申请人一实际付清前述工程款
之日止,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人民币 75,772,696.90 元;③被申请人一向
工程公司赔偿因工期顺延导致的停工、窝工损失人民币 33,870,500.00 元;④工
程公司在欠付的工程价款 1,724,610,917.71 元和停工、窝工损失 33,870,500.00 元
的范围内,就案涉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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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偿权;⑤被申请人一负担工程公司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⑥三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财产保全费 10,030 元、
担保费 750,000 元、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申请人为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⑦工程公司在上述第①、②、③、⑤、⑥项仲裁请求金额的范围内,对案涉项目
建设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⑧
工程公司在上述第①、②、③、⑤、⑥项仲裁请求合计金额的范围内,对案涉项
目工程的项目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老寨 250MW 风电场全场风机产生的电费收
入)享有优先受偿权;⑨工程公司在上述第①、②、③、⑤、⑥项仲裁请求合计
金额的范围内,对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合计持有的被申请人一 100%股权折
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022)深国仲裁
停窝工损失 3,189,756.24 元;②工程公司向被申请人一移交全套工程档案资料并
承担其 9 万元的反请求仲裁费用。
前述《部分裁决书》作出后,工程公司变更了部分仲裁请求。2025 年 1 月 8
((2022)深国仲裁 2822 号)就《部分裁决书》
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于《裁决书》
((2022)深国仲裁 2822 号-1)中尚未裁决的部分作出裁决:①被申请人一向工
程公司支付工程价款 71,664,453.97 元;②被申请人一向工程公司支付欠付工程
价款的利息;③工程公司在被申请人一欠付的工程价款和停窝工损失的范围内,
对案涉项目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④被申请人一承担工程公司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⑤被申请人一承担工程公司
支出的本案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⑥在该裁决第①、②、④、⑤项以及本案
《部分裁决书》第①项的申请人对于被申请人一的债权金额范围内,工程公司对
案涉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
偿;⑦在该裁决第①、②、④、⑤项以及本案《部分裁决书》第①项的工程公司
对于被申请人一的债权金额范围内,工程公司对案涉项目的项目收益(包括但不
限于老寨 250MW 风电场全场风机产生的电费收入)享有优先受偿权;⑧工程公
司在该裁决第①、②、④、⑤项及本案《部分裁决书》第①项工程公司对于被申
请人一的债权金额范围内,对被申请人二和被申请人三持有的被申请人一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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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三共同承担人民币 9,200,000 元;⑩驳回工程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工程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
尚未执行完毕。
转移纠纷
工程公司与蒙自公司签署《EPC 合同》
(与前述“1、工程公司与蒙自中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关于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纠纷”提及的合同为同一合同),就工程
公司该施工建设项目,深圳青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
圳青虹”)作为蒙自公司的潜在收购方,向工程公司提供其对蒙自项目资金支持
事宜的现金保障证明,为此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及《账户共管协议》约定深
圳青虹向共管账户存入 400,000,000 元。2023 年 5 月 13 日,工程公司作为申请
人,以深圳青虹为被申请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裁决:①被申请人
将擅自转移的共管账户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 元归还至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
②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费用。
号),裁决如下:深圳青虹归还人民币 400,000,000 元至工程公司与深圳青虹共同
监管的银行账户,深圳青虹承担工程公司为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
师费以及本案仲裁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工程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
尚未执行完毕。
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上
海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民事起诉状》,中广核新能源(惠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惠州公司”)为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的项目建
设单位,工程公司是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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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咨询公司”)是监理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建山东公司”)是施工承包单位。
州公司、电建山东公司、华东咨询公司为共同被告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认为其
作为案涉船舶保险人,已就案涉船舶平台倾斜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向船舶所有人支
付保险赔偿金,故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其认为由于四被告的过错共同导致涉案
事故的发生,从而请求判令:①各被告向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连带赔偿损失人民
币 9,180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②各被告连带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法
律费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案已撤诉。
任纠纷
根据天津澄善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善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出
具的《民事起诉状》,在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与前述“3、工程公司与中国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关于海上、通海水域财产损害责任纠纷”
提及的项目为同一项目)中,工程公司是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电建山东公司是施
工单位,华东咨询公司是监理单位,澄善公司系项目建设使用船舶的光船承租人。
司为共同被告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其认为原告因案涉船舶发生海上事故遭受相
应的损失,系被告过错所致,故请求判令:①三被告向澄善公司连带赔偿其损失
的 40%,暂计人民币 39,792,000 元及其利息(利息自原告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至
三被告实际赔付之日止,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为 1,551,122.53 元);②三被
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法律费用。
署日,本案尚未作出判决。
发行人上述案件系发行人正常经营中产生的纠纷,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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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
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
期后事项。
十、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将募集资金投入广东陆丰核
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相关募投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而确定,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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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合计 4,086,538.00 490,000.00
在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
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符合国家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
核能已成为人类使用的重要能源,是目前可以被大规模商业使用并可以替代
化石燃料的成熟清洁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一项重要
政策,在优化能源结构、保证能源安全、促进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
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
核能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大型先进压水
堆核电站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划纲要》中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
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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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的建议》提出:
“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
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出,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
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
”
行列的重大成果之一,并强调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采用三代核电华龙一号大型先进压水堆技
术,于 2022 年 5 月获得了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
机组项目的批复》
(发改能源2022738 号)。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能源安全、
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符合国家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
(二)适应广东电力需求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广东省经济社会保持快速、稳定发展,电力需求也同步快速增长,
电力市场迅速扩大。根据电力需求预测结果,未来广东省电力需求仍将继续保持
增长。
根据广东省的电力平衡结果分析,考虑年度最高负荷并计及备用容量,若仅
仅考虑省内已核准电源项目,广东省 2035 年电力缺口达 3 万兆瓦以上。2020 年
大埔电厂二期等能源项目。2022 年 6 月,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碳达峰实
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提出,“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
有序发展核电,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项目,推动陆丰核电、廉江核电等
项目开工建设。保持核电项目平稳建设节奏,同步推进后续备选项目前期工作,
稳妥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因此,为适应广东省电力需求增长,满足电力供应的
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加快电源的建设力度和速度,以适应省内电力需求快速发
展的需要。核电机组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清洁能源,满足大湾区日益增长的电
力增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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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广东省电网安全运行提供电源支撑
长期以来,广东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经济总
量差距悬殊。珠三角地区经济跨越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包括东翼、西翼和粤北山
区,东翼和西翼分别位于珠三角的东、西两侧,人口资源、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
中游,北部山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不仅关系粤东西北地
区自身的发展,也是珠三角地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在粤东地区建设
陆丰核电站大型电源,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源保障,有力推动粤东地
区振兴发展。同时,广东省内部电源建设条件有限,外电比例较大,陆丰核电站
的建设,可以增加广东电网本地电源比例,有利于提高整个广东省电网的供电可
靠性。
(四)为小火电退役创造条件,加快电源结构优化进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粤府2018128 号),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企业
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从中长期看,在运煤电机组随着运行年限增加,将逐步达到
服役年限。从控制煤炭消费的角度,达到服役年限的煤电机组将按“煤改气”或
搬迁考虑。2020~2035 年,广东省预计有超过 1 万兆瓦煤电机组逐步达到服役年
限,需要实施升级改造或退役。
核电站与火力发电相比具有减轻运输负担、安静和环境清洁等诸多优点,对
于减排和促进广东电源结构的优化有很大作用,同时也能够提高电力系统的综合
效益,是实现广东省能源供应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有利于提高广东省能源供
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中国政府已向世界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
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我国长期政策目标,广东陆丰
核电站 5、6 号机组的建设可减少碳排放量,将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做
出重要贡献。2022 年 7 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十
四五”专项规划》中“十四五”主要任务包括,“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
体系,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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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项目,积极推动陆丰核电、廉江核电等项目开工,并推动后续一批项目开展前
期工作,做好核电厂址保护。”
中国广核在运机组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本次募投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 5、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现广东省能源供应可持续发展。
(六)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广核管理的在运在建核电总装机规模持续处
于全球第二,继续保持国内第一。2022 年以来,国内已连续三年达到年均核准不
低于 10 台机组的规模,核电行业正站在新一轮高质量成长周期的起点。在“双
碳”目标下,国家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自主三代核电项目
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上市公司预计资本性开支将逐年增加,上市公司需要通过
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来源。本次再融资的实施可减轻上市公司后续资本
支出的压力,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财务健康水平,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
系
公司是中国广核集团核能发电的唯一平台,主营业务为建设、运营及管理核
电站,销售该等核电站所发电力,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核电站的建设,核电站建成投产后,
公司核电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发电能力等均
将显著提升。
核能发电业务是公司业绩主要来源,公司是中国核电行业最大的参与者。
机组上网电量的 54.38%。2023 年 7 月,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中国核能发展
与展望(2023)》,预计到 2035 年,我国核能发电量在总发电量的占比将达到 10%,
相比 2022 年翻倍,核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本次募集资金
的运用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正式运营后,公司在
运装机容量及业务经营规模将大幅提升;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及市场影
响力,并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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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运营管理 28 台在运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组数量及装机容量规模相适应。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陆丰核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所辖陆丰市碣石镇,项目规划建设 6 台
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5、6 号机组为广东陆丰核电
最早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全面开工建设的项目,均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单
台机组容量为 1,200 兆瓦。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由中国广核之全资
子公司陆丰核电负责投资、建设与安全运营。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已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26 日
进行核岛首罐混凝土浇筑(FCD),即分别于当日全面开工建设,进入土建施工
阶段,初步预计上述两台机组分别于 2027 年、2028 年正式投入运营。
(二)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408.65
亿元,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含前期准备工程、核岛工程、常规岛工程、BOP 工程)、
工程其他费用、2/3 首炉核燃料费、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
金等,具体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一 工程费用 2,578,929
(一) 前期准备工程 62,228
(二) 核岛工程 1,449,418
(三) 常规岛工程 400,341
(四) BOP 工程 666,941
二 工程其他费用 696,406
三 2/3 首炉核燃料费 14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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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四 基本预备费 168,293
五 扣减国内增值税 -287,990
工程基础价(静态投资)(一~五)部分合计 3,296,618
六 价差预备费 6,063
七 建设期贷款利息 467,402
工程建成价(动态投资)(一~七)部分合计 3,770,084
八 铺底流动资金 23,079
九 建设期可抵扣增值税 293,375
项目计划总资金 4,086,538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的投资测算依据如下:
序号 依据文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的通知》(国能电力
201981 号)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 2018 年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
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014 号)
《关于颁布(2018 年版)的通知》(中电
(2018 年版)的通知》(中电联定额2020470 号)
《关于发布及配套定额的公告》(交通运输
部公告201957 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 号)《国务院关于
育费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 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474 号)
《关
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130 号)《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31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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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依据文件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273 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
20167 号文)
《核电厂办公生活附属设施建设标准》(002-GN-P-MS-ENG-001)(第 3 版)
《股份公司国内核能工程前期报告及专题费管理标准》(002-GN-P-MS-ENG-
《集团核电厂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指导标准》 (中广财201062
号)《中国广核集团核电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方法》 (中广财20137
号)《集团核电项目首炉核燃料造价取定原则》
《关于中广核广东陆丰核电厂 5、6 号机组可研投资估算审查意见的函》(咨能
源便202132 号)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具体测算如下:
序号 内容 测算方法
根据可研设计方案对应工程量进行计算,部分项目参考相同
或相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估列
核岛、核级 BOP 依据设计提资,根据近期同类工程造价指标并结合可研评审
建筑工程 意见进行调整计列
常规岛、前期准
依据设计提资,根据近期同类工程造价指标并结合可研评审
意见进行调整计列
建筑工程
根据设计提资工程量,采用《关于发布 201957 号),并依据基准日期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根据 NB/T 20024-2010 《核电厂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方法》规
进口设备相关费
用
根据 NB/T 20024-2010 《核电厂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方法》规
定计列。其中,主设备供货到现场的仅按 1%计算卸车及采
购保管费,否则按设备原价的 2.5%计算运杂费,其他设备
运杂费按设备原价的 3.9%计算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号 内容 测算方法
关税和增值税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免税政策、
税率确定,其中进口关税(不可免除部分)计列在工程费用
中,直接进口环节增值税计列在建成价之后,项目计划总资
金内。国内流通环节增值税计列在工程费用中,并在基础价
前扣除,在建成价之后补列。增值税率执行国家最新的增值
税政策(设备及材料税率为 13%、建安工程税率为 9%)
同类核电厂价格信息计列
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18 年版)和《电力建
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2018 年版),并结合近
期同类核电厂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水平并结合可研评审意见进行调整计列
类项目造价指标水平并结合可研评审意见进行调整计列
(2)工程其他费用
工程其他费用主要根据 NB/T 20025-2010《核电厂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编
制规定》
《华龙一号堆型参考造价指标管理标准》
(002-GN-P-MS-ENG-004)
(第
《关于中广核广东陆丰核电厂 5、6 号机组可研投资估算审查意见的函》
(咨
能源便202132 号)、中咨公司收口评审会意见进行计列。
建设场地征用租用及清理费根据业主公司提供的资料计列。
相关费用以工程费用作为取费基数时,基数中的设备购置费一般按 100 亿元
封顶考虑,其中工程保险费、设备监造费不考虑 100 亿元封顶。
(3)2/3 首炉核燃料费
估算首炉核燃料费依据中广核集团核电项目首炉核燃料造价取定原则计算。
(4)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依据 NB/T 20024-2010《核电厂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以工程
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 2/3 首炉核燃料费为基数,人民币部分按 5%的费率计取,
外币部分按 2%的费率计取。
(5)价差预备费
外币价差预备费以基础价外币部分为基数,年费率按 2%计算;人民币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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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按 0 考虑。
(6)建设期贷款利息
项目资本金按工程建成价的 20%计列(不含增值税)并考虑流动资金的 30%
为自有资金。资本金以外资金拟利用银行贷款解决。建设期人民币商业银行贷款
按 5 年期以上市场报价利率 LPR 执行。建设期外币(美元)计划采用人民币购
汇方式解决,资金来源为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人民币商业银行贷款,按 5 年期以
上市场报价利率 LPR 执行。
(7)铺底流动资金
按生产流动资金总额的 30%计算。
(三)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主要依据《核电厂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NB/T 20048-2011)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收益情况进行测算,具体过程如下:
年发电收入=年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不含税)
其中:年上网电量=年发电量×(1-厂用电率),年发电量=总装机容量×年利
用小时数
(1)年核燃料费=1,000×(年发电量×核燃料单价)/(24×平均卸料燃耗×热
效率)
(2)年乏燃料后处理费=年上网电量×乏燃料后处理费征收标准
(3)年材料费=年发电量×单位发电量材料费
(4)年用水费=年消耗水量×水价
(5)中低放废物处理处置费=年发电量×单位发电量废物处理处置费
(6)核应急费=年上网电量×核应急费率
(7)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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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摊销费=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年限
(9)修理费=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所含的建设期利息)×修理提存率
(10)年工资及福利费=全厂定员×人均年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11)年退役基金=核电站建设工程固定资产原值×年退役基金提取率
(12)年保险费=固定资产净值×保险费率
(13)其他费用=全厂定员×其他费用定员定额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数值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效益主要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
按照本期工程 2*1,200 兆瓦,年利用小时 7,000 小时等参数条件,项目建设期 58
个月、两台机组间隔 10 个月、运行期间经济计算期 30 年计算,在各项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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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
可达 9%水平,投资经济效益良好。
(四)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情况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各项投资构成均为陆丰核电项目建设必要
的组成部分,贯穿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上述各项投资构成中,基本预备费、价
差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为非资本性支出,上述三项投资金额合计约为 197,435
万元,占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的 4.83%。除上述三项投资构成外,其余投资构成
均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
(五)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前(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为便
于计算,本次发行董事会前投入均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进行核算),广东陆
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约 108.85 亿元。根据广东陆丰核电站
单位:亿元
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累计投资额 127.51 216.56 290.68 353.22 396.76 408.65
资金累计使用进度 31.20% 52.99% 71.13% 86.43% 97.09% 100.00%
(六)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主要的批准情况如下:
核准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的批复》(发改能源2022738 号);
;
日取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粤(2024)陆丰市不动产权第 0004050 号、粤
(2024)陆丰市不动产权第 0004051 号《不动产权证书》;
日取得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国(2023)海不动产权第 0000001 号、国(2023)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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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权第 0000002 号、国(2023)海不动产权第 0000003 号、国(2023)海不动
产权第 0000004 号、国(2023)海不动产权第 0000005 号《不动产权证书》。
五、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
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的匹配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单台机组容量
为 1,200 兆瓦,合计两台,项目工程总投资 408.65 亿元,对应每千瓦的资金投资
规模为 1.70 万元/千瓦。本次募投项目采用国产化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
号技术,与同类项目单位造价指标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固定资产的折
旧费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发行人的成本费
用,但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使公司资本实力进
一步增强,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有效改善,融资能力获得一定程度的提高,
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契机,扩大经营规模,为主营业务扩张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有助于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巩固
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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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募投项目
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影响如下: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
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体现在
如下方面:其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将得到
增加,从而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可转债完成转股后公
司净资产将得到增加,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还可
增强公司多渠道融资的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潜在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产生积极
影响。其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短期内部分募投项目经营
效益不能完全释放,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产生一定影响,但随
着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逐渐建设并产生收益,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
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经制订《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专项账户中。
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核查,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主营业务为建设、运营
及管理核电站,销售该等核电站所发电力,组织开发核电站的设计及科研工作。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核能是关系国家安全、国
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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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列为产业结构调整中的第一类——鼓励类。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新增过
剩产能或投资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亦不存在境外投资的情形,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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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
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联系人:尹恩刚
电话:0755-84430888
传真:0755-8369908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吉余道、吴昊、邹琳、顾金晓蕙、李安琪、苏相荣、陈雷杰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500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om.cn)查阅募集
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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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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